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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丨私家车出故障后伪造事故骗保15万元

    发布时间:2023-10-25 17:29    浏览次数:

私家车出现故障,听信他人说的制造事故骗保比进行二手变卖更划算,他打上了伪造事故骗取车辆保险金的主意。

10月19日,记者从武汉经开区法院获悉,在这起保险诈骗案中,案发后,15万余元的保险赔偿金全部退缴,车辆也因为浸水完全报废,夫妻二人还被认定犯保险诈骗罪。

 

案件详情

2022年4月,周某使用的小汽车出现故障,在送修的过程中,修理厂的老板李某提议,可以介绍朋友帮助制造车辆事故并向保险公司理赔。

周某心动了,一个月后,周某与李某合谋制造了车辆在渍水路段被水淹的事故,还给了李某“好处费”一万元。

2022年6月,周某的妻子叶某明知丈夫是制造事故故意骗保,并且在保险公司也警示可能存在骗保的情况下,仍积极处理理赔事宜。在她多次催促、投诉下,保险公司支付了其15万余元保险金。

经司法鉴定,该报保车辆的涉水事故符合人为故意导致。案发后,叶某家属代其退出了15万余元的保险金返还给保险公司,李某退出了1万元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周某、叶某、李某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进行保险诈骗,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均构成保险诈骗罪。

日前,周某、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

承办法官提醒,保险制度是运用社会和集体的力量,对特定危险事故的发生所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的经济制度,具有共济互助和经济补偿的性质。犯罪分子利用欺骗手段获取保险金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更侵犯了国家的保险制度,破坏了营商环境,依法应予以严惩。

本案中,叶某所有的车辆如进行二手变卖本可卖到13万元左右,但其采信他人建议,人为制造事故骗保,最终人财两空。

大家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实施骗保行为,如轻易触碰法律红线,将会受到人身、经济双重处罚,“赔了夫人又折兵”。

 

法条链接

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一般不退还保费。

我国《刑法》规定,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法保险法规,采用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保险金的行为,不仅可能承担骗取保险金的经济责任、刑事责任,也需承担故意造成财产损失所应负担的法律责任,如制造火灾、爆炸保险事故的,还要承担放火罪、爆炸罪的刑事责任等等,这说明如果骗保的手段行为已构成犯罪,还需进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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