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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民法典宣传月” 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0 09:36    浏览次数:
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市直各单位:
    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根据全国普法办、省普法办有关“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就开展好全市“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十四届历次全会部署,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武汉实践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宣传重点
结合全党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围绕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活力、防范风险等,深入学习宣传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活动时间
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时间为2024年5月1日至31日,各区各单位可从实际出发,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四、重点工作
(一)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服务市场主体 民法典与您同行”主题宣传活动。
(二)各区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特色鲜明的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将分别指导江岸区开展“惠企安商‘典’亮江岸”法治嘉年华,江汉区开展“法治之光 ‘典’亮楼宇”活动,硚口区开展“硚见美好 与‘典’同行”活动,汉阳区开展“‘蓝脚印’送法进企业”活动,武昌区开展“大篷车”进企业“典”亮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青山区开展“以法护企,‘典’亮钢城”活动,洪山区开展“‘法’入企心,大学之城亮‘典’纷呈”活动,东西湖区开展“典护临空·法助营商”活动,江夏区开展“法润江夏·‘蒲公英’公益普法之‘情暖童心 法治护航’”活动,蔡甸区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进产业园”活动,黄陂区在电视台开设“法治在线之案说营商环境”民法典专题普法栏目,新洲区开展“助力乡村振兴  民法典进乡村”活动,东湖高新区开展“光谷法治文化节”暨“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游园会,东湖风景区开展“民法典进社区”专题普法讲座。
(三)各相关部门和行业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教育局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进校园”活动,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民法典助力绿色生活”法治建设宣传活动,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民法典进乡村”活动,市卫健委开展“民法典进卫生医疗机构”活动,市国资委开展“法治国企建设—民法典进企业”活动,市仲裁委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区各单位要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自身职能,精心组织开展今年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要认真落实公益普法责任,推动各类媒体在重要版面时段开展专题普法宣传。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突出重点对象。结合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企业合规建设。加强对企业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职工依法维权。
(三)推动常态长效。各区各单位要通过深入持久的法治宣传,把民法典宣传融入人们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同频共振的民法典普法格局。组织制作公益普法广告、普法动漫、短视频等,推动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和供给,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不断增强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宣传月期间,各区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可及时向“武汉普法”微信公众号投稿。活动结束后,各区各单位请于6月7日之前将活动总结和数据统计表报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邮箱whspfb@qq.com。
 
 
 
              中共武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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