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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工科院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9-08-16 10:47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9-08-16 10:47 浏览次数:次
一、普法内容:
(一)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二)党内法律法规;
(三)精准扶贫与农村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四)科技成果转化与企业经营相关法律法规;
(五)国家安全、扫黑除恶、保密、反邪教反渗透等专项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一)院机关党员领导干部;
(二)院全体科技人员;
(三)院服务对象(在孵科技企业、对口扶贫村、联系社区)。
三、普法目标:
(一)提高党员干部尊纪守法意识;
(二)普及宪法知识,维护宪法权威;
(三)推进法律惠民惠企,指导我院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指导服
务精准脱贫与农村工作,指导服务在孵企业合法经营。
四、行动计划:
(一)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活动。以宪法、国家安全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章党规等为内容,开展理论中心组学法活动2-3期。
(二)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统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扎实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结合我院干部管理、科研创新、产业发展、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社会服务等业务领域的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全年报送案例12篇。
(四)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结合我院企业孵化、精准扶贫、科研创新等业务,系统推进法律进农村、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等活动,全年开展相关活动3次以上。
(五)坚持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企事业单位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开展以技术创新、企业经营、成果转化等为内容的法律惠民惠企服务4项次以上。
(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宪法日、普法宣法周、国家安全宣教月、网络安全宣传周、建国70周年、迎军运等为主题,开展歌唱比赛、法律竞赛、读本发放、法律讲座等形式多样的特色普法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5次。
(一)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二)党内法律法规;
(三)精准扶贫与农村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四)科技成果转化与企业经营相关法律法规;
(五)国家安全、扫黑除恶、保密、反邪教反渗透等专项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一)院机关党员领导干部;
(二)院全体科技人员;
(三)院服务对象(在孵科技企业、对口扶贫村、联系社区)。
三、普法目标:
(一)提高党员干部尊纪守法意识;
(二)普及宪法知识,维护宪法权威;
(三)推进法律惠民惠企,指导我院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指导服
务精准脱贫与农村工作,指导服务在孵企业合法经营。
四、行动计划:
(一)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活动。以宪法、国家安全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章党规等为内容,开展理论中心组学法活动2-3期。
(二)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统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扎实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结合我院干部管理、科研创新、产业发展、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社会服务等业务领域的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全年报送案例12篇。
(四)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结合我院企业孵化、精准扶贫、科研创新等业务,系统推进法律进农村、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等活动,全年开展相关活动3次以上。
(五)坚持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企事业单位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开展以技术创新、企业经营、成果转化等为内容的法律惠民惠企服务4项次以上。
(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宪法日、普法宣法周、国家安全宣教月、网络安全宣传周、建国70周年、迎军运等为主题,开展歌唱比赛、法律竞赛、读本发放、法律讲座等形式多样的特色普法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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