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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科院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9-08-16 10:49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省委法治办、省普法办《关于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鄂普法办〔2017〕21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办发〔2018〕16号),按照市普法办《关于报送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武普办〔2019〕5号)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各单位、部门普法工作职责和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普法工作格局,特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普法内容
(一)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学习宣传,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推动宪法学习与严格依法履职相结合,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进一步提升全院干部职工学宪法、用宪法成果转化水平。(责任部门:综合保障处、机关党委、各研究所、直属公司)
(二)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增强全院广大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责任部门: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各研究所、直属公司)
(三)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院干部职工维护国家安全意识,提高维护国家安全能力。(责任部门:综合保障处、办公室、机关党委、各研究所、直属公司)
(四)学习宣传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院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依法治理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广大科技人员履行公益服务职能的能力水平。(责任部门:科技处、成果转化处、综合保障处、各研究所、直属公司)
二、普法对象
全院干部职工、科技服务对象。
三、普法目标
(一)提升全院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通过科技服务、精准扶贫“送法下乡”,践行“法润民心”行动,增强农民法治意识,将法治之声传播到田间地头。
四、行动计划
(一)压紧压实普法责任。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学习、宣传、普及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年开展院党委中心组(扩大)集中学法活动2次以上。
(二)创新宣传教育方式。丰富学习载体,创新宣传阵地,把法治元素融入科学研究、科研管理等工作之中。充分运用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OA办公系统等各类平台载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年运用各类平台载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4次以上。
(三)落实“法律六进”活动。全年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2次以上,制作法治宣传专栏2期以上。
(四)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列席我院“三重一大”会议全年不少于3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等服务,协助起草、修订合同,保障我院各项决策符合法律规定,不触碰法律红线,进一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有效性和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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