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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主义学院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9-08-16 10:46    浏览次数:
    根据省委法治办、省普法办下发的《关于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鄂普法办[2017]21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办发[2018]16号)要求,我院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结合行业特点和公众需求,认真梳理了本单位履行工作职责需贯彻实施的法律法规,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内容如下:
一、普法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和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公务员法》《个人所得税法》《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等新颁布新修改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    
二、普法对象
    学院干部职工、统战成员、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有效的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统战成员法律意识,使法治观念、法治信仰深入人心,提高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学院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引导其自觉用法治思维办事,提高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
四、行动计划
    为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展开,结合社院工作特点,根据相关的内容和时间节点,制定行动计划如下:
1、根据《2019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我院实际,认真制定市社会主义学院普法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完成时限:4月15日前。)
2、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根据计划开展法律知识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依法治国相关会议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完成时限:全年。)
3、全年开展12次“党支部主题党日”,严格按照“5+N”的要求集体诵读党章。(完成时限:全年。党支部主题党日已开展4次。)
4、督促全院人员按时完成网上学法2400学分的目标,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普法无纸化学法考试,确保人员参与率和优秀率达到100%。(完成时限:全年。)
5、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宣传,积极配合市委统战部,在市各民主党派、各区委统战部开展宣讲。(完成时限:全年。)
6、坚持将“宪法法律进社会主义学院课堂”、纪检监察法律法规教育“十进十建”和法律“六进”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政治共识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实完善全面依法治国教学模块,帮助培训学员了解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完成时限:全年。)
7、结合我院结对帮扶的综治、扶贫、社区、企业和困难群众等任务实际,发挥宣教优势,在各类共建活动中进行惠民惠企政策和法纪法规的宣传,全年计划开展4次。(完成时限:全年。第一季度已开展两次。)
8、根据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实施日、纪念日、法律宣传周(月)等主题活动时,结合我院实际,将“法律六进”、法律知识测试、以案释法、普法宣讲融入其中,并按时报送活动信息和总结。(完成时限:全年。第一季度已开展四次。)
9、每月、每季度按照时间节点按时报送各类表格和信息。(完成时限:全年。第一季度已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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