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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民防办公室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9-08-16 10:35    浏览次数:
一、普法内容
    《人民防空法》《湖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武汉市人民防空条例》《湖北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湖北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湖北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武汉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等涉及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普法对象
    办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建筑工程项目报建企业,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时使用维护管理单位,以及关心关注民防事业发展的一般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民防执法普法活动,不断完善民防部门法治建设机制,不断增强民防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水平,到“七五”普法末期,实现民防法律法规政策和防空防灾知识广泛普及,全社会的国防意识和民防观念进一步提升,民防发展与经济建设发展更加协调、与城市建设更加紧密、与群众需求更加契合,为圆满完成全市民防“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任务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四、行动计划
1、制定普法责任清单。(3月)
2、组织一次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参观学习。(8月)
3、结合“喜迎建国70周年,走进新时代武汉人防”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9月)
4、依托10·25警报试鸣日开展人民防空普法活动。(10月)
5、面向中心城区初中二年级学生开展民防应急包发放暨民防普法宣传活动。(10月)
6、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12月)
7、组织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12月31日前)
8、党委中心组至少开展两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集中研学有关党内法规。(全年)
9、至少举办两期人防法治专题业务培训。(全年)
10、至少组织一次全办系统集中法治学习,邀请市普法讲师团进行宣讲。(全年)
11、至少开展4次“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6月30日前)
12、全年报送法治工作信息不少于12篇,“武汉民防”政务信息网、“武汉民防”微信公众号登载民防普法信息不少于10篇。(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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