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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9-08-16 10:29    浏览次数:
    依据市普法办《2019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市普法办《关于印发<武汉市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安排责任分解>的通知》要求,结合市体育局工作职能,制定市体育局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普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特色主义思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党内法规。个性普法内容为学习与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反兴奋剂条例》、《湖北省体育市场条例》、《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体育统计工作管理办》等。
二、普法对象
    对内:市体育工作人员。
    对外:服务对象。
三、普法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加大普法力度,推进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在市体育局落地见效,明显增强局机关工作人员和直属单位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法治机关建设取得显著效果。
四、行动计划
(一)计划制定阶段(2019年1月-4月)
1、全面制定市体育局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1-4月)
2、制定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完成时限:1-5月)
3、制定市体育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用好集中研学、专题研讨、调研学习等各类学习方式载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领导学习记录的提醒督办,推动中心组学习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高中心组学习的质量和水平。(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完成时限:1-3月)
(二) 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月-12月)
 1、领导干部带着学法,市体育局党组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学法活动。(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完成时限:1-12月)
2、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一月一学法,将法治教育与机关党建相结合,全年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完成时限:1-12月)
3、落实“党员双育”培训计划,组织全局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务工作者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的学习。(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完成时限:1-12月)
4、举办武汉体育产业企业经济普查培训会,组织市、区体育部门、单项体育协会代表、在汉体育产业代表企业的参加培训,学习宣传体育统计法规,为发展体育产业提供政策依据。(责任部门:经济处,完成时限:4月)
5、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日活动,制作宣传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组织全体职工在“强国学习”开展国家安全法学习测试,广泛开展国家安全日宣传。(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4月)
6、组织市体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市保密局开展的保密“五法”普法知识竞赛,增强市体育干部职工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的观念和意识。(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5月)
7、开展消防知识专题培训,邀请消防专家授课,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5月)
8、宣传落实《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开展法治惠民惠企活动,在全市开展暑期游泳场馆对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及免费体育技能培训。(责任部门:青少处,完成时限:6—7月)
9、深化“法律六进”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宪法、体育法规宣传进机关、社区、进农村,通过举办科学健身大讲堂、科学健身大讲堂进乡村(精准扶贫)等活动,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宣传贯彻《体育法》、《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责任部门:群体处,完成时限:5—11月)
10、加强直属训练单位及优秀运动队学法用法,开展《反兴奋剂条例》、《反兴奋剂条例管理办法》、《武汉市重大比赛奖励办法》、《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专题培训,规范管理,提高运动员及管理人员法律素质。(责任部门:竞体处,完成时限:5—9月)
11、开展会计法、预算法等财务法律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市体育局系统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责任部门:经济处,完成时限5—10月)
12、举办党性教育与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邀请武汉体育学院教师讲授《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体相关知识素养和能力水平。(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完成时限11月)
13、深入开展“与宪法同行 让法治生辉”系列活动。创新探索分众化、智能化、可分享、可互动、可体验的宪法宣传模式。大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完成时限:12月)
14、组织好“学习强国”学习工作。注重创新学习方式,扩宽学习渠道,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定期通报全局学习积分情况。(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完成时限:全年)
15、组织好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考试工作。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机制,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运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完成时限:全年)
16、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发挥法治宣传在震慑和预防犯罪、增加全民守法意识方面的作用。(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完成时限:全年)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1月-12月)
    各责任部门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办公室汇总后报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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