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主页 > 谁执法谁普法 >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武汉市统计局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9-08-16 10:33    浏览次数:
一、普法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统计法治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坚持党对普法治理工作的绝对领导,全市统计系统各级党委(党组)、各级党支部要开展专题学习,坚定法治理念,形成法治自觉,充分发挥法治在统计工作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入学习领会并认真贯彻中央、湖北省和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体制改革精神和要求,不断提升政府统计的法治化水平。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使统计系统党员干部始终绷紧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这根弦,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统计系统全体工作人员要围绕统计中心工作,深入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刻理解、系统掌握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努力增强全社会统计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支持配合程度,保障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深入开展“宪法同行 让法治生辉”系列活动。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教育引导全市统计系统全体工作人员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 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9.20”统计开放日集中宣传活动。
二、普法对象
    统计普法宣传对象主要包括市区两级党政领导、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统计调查对象和其他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增强,形成学习统计法、知晓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敬畏统计法的浓厚社会氛围,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统计调查体系、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科学有效组织统计工作、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奠定扎实基础。  
四、行动计划
(一)充分运用互联网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广泛推进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斗鱼直播等新媒体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扩大统计法治工作影响力。 (2019年12月底前)
(二)充分结合统计调查工作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注重法治文化与统计工作的有机融合,大力加强统计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统计普法宣传融入工作部署、业务培训、走访调研、数据核查、统计执法等各环节,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对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统计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19年12月底前)
(三)充分运用其他各种宣传方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通过编印法治宣传资料,制作法治宣传品,设计制作统计普法宣传产品以及展板、横幅、电子屏等积极开展统计普法宣传,不断深化普法宣传效果。同时围绕重要法治宣传时点,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提升统计法治影响力。 (2019年12月底前)

 

友情连接: | 中国普法网| 湖北司法行政| 湖北法治网| 武汉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