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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中小学依法治校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4 16:43    浏览次数:
    为深入了解武汉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的现状,进一步提升武汉市中小学依法治校水平,加快推进中小学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市委教育工委徐定斌书记亲自带队,对武汉市依法治校工作现状进行了调研。调研小组对江岸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黄陂区等五个区的8所中小学的600名中学生、700名小学生、540名中小学教师进行随机问卷调查,分别召开了教育行政部门干部、中小学校长、教师等人员座谈会,对我市中小学依法治校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武汉市中小学依法治校工作成绩和特点
    近年来,武汉市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组织开展了以省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法律进校园普法宣讲、法律知识电视大赛、宪法演讲、漫画释法等为重点的一系列法治活动,增强了广大干部、教职工和全体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治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一)依法治校意识普遍提升。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强化对学校干部教师的法治培训,提升对依法治校工作的认识。学校法治意识普遍提升,树立了依法治校的基本办学理念,明确了依法治校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将依法治校作为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培养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学校的共识。
    (二)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基本完善。学校依法决策的机制进一步完善。成立了由校领导班子、中层干部、班主任共同组建的校、处、班(组)三级管理网络,设立了依法治校工作办公室,配备兼职工作人员。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城管副校长。组建了校园法务室。成立了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校务信息公开机制普遍建立。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过程和结果,并公开岗位职责、负责人信息、监督渠道等内容。师生权益保护机制逐步建立,依法建立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了争议解决机制,依法妥善、便捷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法治考核机制基本完善,将依法治校和普法工作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有力推进了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  
    (三)依法治教制度体系逐步确立。武汉市基本实现了“一校一章程”,学校制度体系已基本完善。如,江岸区教育局、黄陂区教育局实现了全区中小学章程建设100%,并以章程为核心,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现代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武汉市粮道街中学作为中国教育学会“现代学校联盟”第一批联盟校,积极借鉴联盟学校的成功经验,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实施校务公开制度,对学校重大事务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增强学校各项工作透明度。
    (四)普法教育活动有声有色。持续深入开展了一系列具有特色的普法教育活动,有力地推进了全面依法治校进程。如,联合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法律进学校”活动,每年组织开展150场法律宣讲活动。武昌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小学生“漫画说法”、拍摄法治动漫片。依托区普法办推出“律师讲法”百节精品课程,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洪山区教育局坚持常态化教育,充分发挥第一课堂主渠道的作用,将法治教育列入学校课表,做到“四有”(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材、有计划);同时,建立包括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副校长在内的专业化普法讲师团举办法治讲座等活动。组建由老干部、老党员等组成的“五老普法宣讲团”,与大专院校联合组建由优秀大学生组成的青少年普法志愿者队伍,为青少年普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青山区运用校外学法平台、媒体宣传平台、手机宣传平台三种普法载体,拓宽青少年学法空间,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普法模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例如举办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学生参观法庭、旁听审判等,提升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能力。
    武汉市中小学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稳扎稳打,循序渐进,呈现出一些鲜明特点。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各中小学领导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强化领导,健全机构,将依法治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理念认识深化,逐步从法制向法治转变。各中小学对“依法治校”内涵的认识从“法制”向“法治”逐步转变。
    三是工作突出重点,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各中小学以章程建设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点,通过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带动整体依法治校工作的推进。同时,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充分利用传统手段和现代技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
    四是上下联动,学校与教育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各中小学积极向教育管理部门汇报情况、反映问题,主动与法律顾问、高校教师等专业人士联系沟通,在行动中不断推进依法治校。
    五是着力塑造典型学校,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大力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塑造了一批典型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由点到面不断深入。
    二、武汉市中小学依法治校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理念有待深入。“法制”与“法治”的关系,“管理”与“治理”的区别,仍是困扰当前武汉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的一个难题。中小学校长和中层管理者大都出身于教学一线,长期投身于具体的教学和管理工作中,他们掌握着丰富的教学知识,但“法治”和“治理”的理论问题对他们来说,仍然难以深入理解。因而,当前中小学校普遍存在着法治治理理念不深入的问题。
    (二)依法治校认识有待提高。对依法治校的内涵和外延理解还不够全面准确。部分学校只认识到依法治校工作中的某一环节,没有认识到依法治校是全面系统的工作,如认为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就是依法治校。部分学校对依法治校的认识过于笼统,将学校的各项工作都认为是依法治校工作,致使依法治校工作失去重点,模糊不清。
    (三)依法治校能力有待增强。一是章程制度缺乏充分的民意探讨和专家指导,造成实施效力减弱。二是依法化解校园纠纷能力较弱,还不能合理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化解校园纠纷。三是师生权益有效保障方面依然存在教师福利待遇普遍较低和职业成就感不足,学生权益遭受侵害等问题,师生维权权益有待保障。四是学校家长委员会制度发挥作用有限。存在家长委员会制度流于形式、家长委员会过分干预学校治理等问题。五是学校办学自主权依然不足。学校在用人权、财权、事权等方面受管制较多,学校自主性的发挥受到较多限制。
    (四)依法治校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工作起步较早,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水平较高,已成为省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一些学校,尤其是地理位置较偏僻或经济较不发达的区属学校由于重视程度、教育资源、法治氛围等方面的因素制约,依法治校的水平还不高。
    三、教育治理现代化背景下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对策建议
    教育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领域的深刻变革。教育治理现代化对中小学依法治校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也必然推动中小学全面依法治校的进程。针对当前武汉市中小学全面依法治校进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教育治理现代化为背景,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一)深入宣传教育,深化依法治校认识。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政治文明建设的推进,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级各类学校的发展环境、发展理念、发展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迫切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依法治校,是学校适应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是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内在要求,是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各方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因此,加大普法宣传教育,提升中小学法治治理理念,提高对依法治校的认识,是当前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中的重要任务。
    (二)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创设依法治校良好环境。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校的前提和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依法治校的要求,切实转变不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形势需要的行政管理方式、方法,依据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与程序,明确哪些可以为,哪些不能为,对学校进行管理,切实维护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加大对学校办学行为的指导与监督,依法健全和规范申诉渠道,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夯实依法治校基础。完善学校章程建设,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经教代会、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制度,保障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依法健全校内管理体制,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要依法健全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决策程序,并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完善学校内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的规定,健全监督机制,依法管理好学校法人财产。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四)优化学校治理结构,提升依法治校能力。规范权力运行,实现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完善学校重大决策机制,依法明确、合理界定学校内部不同事务的决策权,健全决策机构的职权和议事规则,完善校内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有关学校发展规划、基本建设、重大合作项目、重要资产处置以及重大教育教学改革等决策事项,必须进行合法性论证,开展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推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重要部门、岗位的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制度,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五)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维护师生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监督权和选择权。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并接受监督。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中小学要积极推动社区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推进家长委员会的建立,明确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为家长、社区支持、参与学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六)创新普法内容和方式,提升师生法律素质。坚持育人为本的思想,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要把法治课列入中小学课程,保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采用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治教育,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精神。学校领导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要把法律知识作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培训、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校长、教师考核和学校评价的重要内容。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是教育治理现代化对中小学的新要求,关系着中小学现代学校制度的建立和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在充分肯定中小学在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中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更应当看到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解决办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校、政府和社会等多方面力量的共同推进,同时也应注意到每个学校有着自身特色,依法治校工作中要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方能真正实现各个学校真正意义的依法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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