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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开展暑期漫画释法主题普法活动(江夏区普法办)

    发布时间:2018-12-10 16:10    浏览次数:
【活动概况】
    为深入推动“法律进校园”工作,加强青少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在全区中小学开展了“法润校园 护我成长”漫画释法活动。活动分为初选、复选两个阶段,初选由学校党支部在全校范围内选取1至5幅主题鲜明、基调健康的作品报送江夏区教育局,复选则由江夏区教育局在各中小学报送的作品中选择新颖独特、寓意深刻、感染力强的优秀作品,报送市教育局参加评比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表彰。最终,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共收到来自70余所中小学的100余幅作品,内容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以及反腐倡廉等法律法规,参赛学生在对法律法规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发挥自身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涌现了一批艺术表现力强的高水准法治宣传漫画作品。 
【重点宣传内容】
    1、多名儿童一起玩游戏,一人因故受伤,赔偿责任怎么划分?
    如果能举证证明具体侵权人,则根据受害人是否存在过错,由具体侵权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责任;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具体侵权人,受害人又存在过错,则受害人承担部分责任,参加危险游戏并实施危及他人人身的所有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应尽到监护责任,否则该未成年人造成的侵害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若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责任,则可以相应减轻责任。
    2、买卖穿山甲是否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环保法规定了公民有哪些环境权利和环保义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和参与、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还规定公民环境信息知情权;公民的参与权;公民的监督权,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举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应当低碳节俭生活、绿色消费、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的影响。
    4、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可以向哪些部门请求保护?
    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或者学校、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请求保护。被请求的上述部门和组织都应当接受,根据情况需要采取救助措施的,应当先采取救助措施。
【活动特点和效果】
    此次活动的开展受到了中小学生的强烈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活动形式新颖活泼。针对中、小学生的普法一般采取普法讲座、法律知识问答或者播放视频等形式,是灌输式的单一模式,漫画释法活动能最大程度地激发学生的学法热情和创作欲望,真正做到寓教于乐,让孩子们在快乐的氛围中学法、懂法、守法。
    二是活动范围辐射广。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通过印发文件、召开工作部署会的形式组织了全区所有中、小学广泛参与活动,将活动时间定在暑假期间一方面是给与学生更多的创作时间,避免活动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学生在家里创作的时候能较好地带动家长加强关于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是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尽管此次活动限定题材是漫画,但是全区中小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有单幅作品,也有系列漫画,有色彩明丽的环保主题,也有黑白严肃的反腐主题,有通过纯图片隐喻相关法律法规的,也有通过对话形式明确解析的,内容百花争艳让人手不释卷。
    四是活动开展卓有成效。通过富有趣味性、教育性的活动形式,让中小学生理解、领悟法律内涵,提升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让法治教育贴近学生的生活、走进学生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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