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汉市为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共征集200个普法惠民惠企项目。推出“普法惠民市民体验团”活动的目的,是让市民亲身参与体验互动,对项目进行评价,提升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10月24日,“普法惠民市民体验团”22位市民观察员跟随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走进神奇的星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体验标准合法的垃圾处理全过程,了解其中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当天,市普法网红金莺,湖北省律师协会环资能专委委员、环境法博士罗文君,跟随市民体验团一道,对活动进行了全程网络直播,并在现场直播中向在线观看网友们介绍生活中可能涉及到的环保法律知识,吸引数千名网友在线观看,热评不断。活动结束后,10月31日,《长江日报》刊发相关报道,长江网、长江公益律师团微信公众号、环保领域诸多网站转载相关信息。
1.企业违反废气排放管理规定,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答:企业如出现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等情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市民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对违规企业给予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2.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答:如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限期治理期间,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3.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答:尽管市民体验的星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优美整洁,大家体验了利用生活垃圾发电的神奇技术,形成焚烧为主、卫生填埋为辅的垃圾处理格局。但是,企业如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关于对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申报登记,集中处置设施、场所,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方面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4.建设垃圾焚烧厂应当履行何种程序?
答:建设垃圾焚烧厂通常属于政府重大决策事项,一般要经过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市民群众可以广泛参与,发表意见。
一是有效整合资源。此次活动由市普法办协调调度,长江日报法治文化传播中心组织策划,市环保局具体承办,垃圾处理运营企业、律师普法志愿者参与其中,市民观察团成员来自网上征集。整个活动组织有序,进展顺畅,环境保护普法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实施精准普法。垃圾处理敏感,市民关注。活动配备垃圾处理和环保法律两个方面的专家陪同市民参观体验,随时解答市民关心的技术和法律问题。既让市民亲身感受优美的厂区环境,深入了解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全过程,又普及、解析环保法相关规定和生活垃圾处理常识,很好回应了市民的法治关切。
三是注重形式创新。整个活动以线上线下互动为形式,以市民体验为基础,帮助市民了解生活垃圾处理的真实现状。活动采取线上线下联动方式进行,全程在线直播,由“普法网红”、现场体验市民与网友互动交流,吸引了大量网友关注,对活动和垃圾处理点赞、点评,有效扩大了法治宣传的影响范围和社会效果。市民群众由衷感叹垃圾处理的现代科技,增强了垃圾分类处理等环保意识,也较好地化解了市民对此类建设项目的厌恶情结,有利于减轻和消除市民群众的“邻避”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