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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花甲老人遭意外 法律援助还公道

    发布时间:2024-01-10 19:09    浏览次数:

案件详情

65岁的严奶奶在接孙女放学回家途中,被未成年人刘某撞到肩部,摔倒在地,无法动弹,刘某称严奶奶故意碰瓷,拒绝将其扶起和送医治疗。警察到现场后依旧协商未果。第二天,严奶奶自行前往医院治疗,诊断为右桡骨远端骨折,右尺骨茎突骨折,前后花费医疗费将近2万元,但刘某拒不承认严奶奶是他撞倒,坚称这是故意碰瓷并拒绝承担一切费用。在近半年沟通无果后,背负“碰瓷”骂名的严奶奶满心委屈地来到江汉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审查后,受理并指派律师承办此案。

 

探寻真相

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彭仁高律师在接受指派后立即约见了严奶奶,在全面了解案情后,彭律师认为,因为本案的重点在于还原事实真相,确定严某的损害结果与刘某的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即严某受伤是否属于刘某侵权造成的。但因为意外是晚上发生的,且时间已过半年之久,事发当时影像资料的寻找、刘某身份信息的核实都存在一定的难度。

 

为了帮严奶奶维权,彭律师一方面辗转报警所在地派出所、刘某户籍地派出所调取刘某及其监护人的身份信息解决立案问题,一方面在立案后立即向法官申请调查取证。经过多部门协调,终于在事发大半年之后调取出了当时的出警记录仪和监控录像,证明严奶奶的受伤与刘某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法院最终判决刘某及其监护人赔偿严某的医疗费、后期治疗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为严奶奶讨回了应有的公道。

 

“扶不扶”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一直是公众热烈讨论的话题,这起对于老人摔倒受伤而起诉侵权者案件,法律援助律师本着从事实出发的原则,多方奔走还原事实查明真相,既维护了老年人的权利与名誉,也彰显了社会的公道与正义。

 

案例点评

 

针对此案,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粒律师这样说:法律援助案件特别需要律师有公益心和责任心,彭仁高律师做得很好。本案的重点和难点是还原事实真相,确定严某的损害结果与刘某的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双方当事人一老一少各执一词,仅从常情常理很难辨别双方陈述案情孰真孰伪,但彭仁高律师不怕麻烦辗转相关派出所,依靠多个部门协调,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非常专业地解决了起诉立案和胜诉证据两个难题,使自己的善举有了胜诉判决成功维权的结局。

这起案件很典型,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高度统一,值得宣扬。我相信不仅会使援助律师看到仅有热情还不够,专业赋能是办好法律援助案件的保障,同时还会使受援人感受到法律援助制度的温暖和力量,更会使像刘某这样的未成年人受到生动的法治教育并收获成长。我很期待“碰瓷”事件的阴影能渐渐驱散,敬老爱幼、相帮相扶能蔚然成风。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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