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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对于借钱不还的人,应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12-08 09:31    浏览次数: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道理大家都懂

但偏偏有的人就是明知故犯

借钱不还就算了

还理直气壮地反问一句

“你还缺这点儿钱?”

生活中借钱不还的情况挺多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借贷纠纷

陈某系江汉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通过其朋友刘某认识了刘某的男朋友鲍某,因为陈某找鲍某帮忙买苹果手机而结识,鲍某于2018年6月向陈某通过微信聊天的方式借钱2000元,鲍某又于2018年8月向陈某通过微信聊天要求陈某借600元周转两天,两次借钱共计2600元。经陈某多次向鲍某催要借款,但是鲍某至今仍未归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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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与处理

与当事人了解案件经过后,通过陈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确认了当事人双方借钱的事实,据鲍某在与陈某的短信聊天记录显示,鲍某不否认欠钱的事实,并且鲍某承诺于本月底归还陈某一部分欠款,然后剩下的钱慢慢还,陈某也答应了他的建议。但是陈某觉得鲍某拖欠欠款两年多,估计他不会自觉还款,因此第二小组接受当事人陈某的委托,尽量收集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做好诉讼准备,具体看鲍某本月底是否还钱,如果鲍某还钱,那么建议当事人双方协议解决,如果鲍某不还钱,陈某的意思是下月初去起诉鲍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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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本案中具有争议的焦点为:陈某提交的被告身份证信息上面的这个当事人与微信聊天记录里面借钱的这个当事人是否是同一个人,如果被告否认他向原告借过钱,那么如何去证明被告与微信聊天记录里面借钱的人是同一个人。这个问题涉及到谁来承担还钱的义务,要确认义务人就一定需要充分的证据,这是打官司必备的内容。

针对举证证明被告与聊天记录里借钱的人是同一个人的问题,要到深圳腾讯总部或者杭州阿里总部去开证明,证明微信支付宝收款方的实名信息,这个成本比较大,考虑到我们的诉讼标的比较小,所以我们建议当事人通过打电话录音的方式来补充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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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四)视听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根据以上法条以及司法解释,电话录音如果符合法定形式那么就可以作为定案证据。

典型意义

本案件作为民间借贷纠纷,在一定程度上能代表许多类似的事情,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朋友开口向自己借钱的情况,但是许多借钱的人借钱的时候信誓旦旦,到了还钱的时候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这也给了我们一个启示,以后尽量不要借钱给别人,如果实在要借钱,一定不要因为碍于情面不让别人打借条,打借条彰显了我们的维权意识,并且不仅要打借条,而且要让别人在借条上写清楚借钱的信息,例如金额、还钱的时间、利息的约定、借款人签名按手印、最好能把借钱的人身份证号码也附上,这便于我们维权的时候能够更加顺利的起诉借钱不还的人,如果欠条上面载明了借钱的人的名字,公民身份号码,那就不会出现我们这个案子中这样的疑惑了,不会担心告错人,法官也不会因为证据不足而不支持我们的诉讼请求。

并且有借条在手对借钱的当事人就是一个威胁,有法律效力的借条能够让我们在和对方协议解决还钱问题的时候有很大的优势,一旦起诉对方基本上就会败诉,到时候他可能要还的钱比借条上面规定的还多,因为他会承担案件诉讼费,可能还会有公告费,还有请律师的费用,往返车费住宿费等,不还钱被强制执行可能会面临上征信黑名单,查封车辆、房产,影响孩子上学,不能住酒店,不能坐飞机。所以有借条在手就能有很大的优势,无论是协议解决还是起诉解决,因而我们借钱一定要让借钱的人打借条,并且尽可能的写详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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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有风险 借钱需谨慎

借钱千万不要忘记打借条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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