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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执业行为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13-05-30 20:22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3-05-30 20:22 浏览次数:次
2013年5月21日,市卫计委陈红辉副主任带领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医学专家,在武汉中翰整形美容医院开展医疗质量及依法规范执业专项督导检查。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社会办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依法规范执业,推进全市社会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市卫计委组织了2013年第一次社会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及依法规范执业专项督导检查。本次检查由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与医学专家组成联合督导组,制定详细检查评分标准,对全市120余家市直管社会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护理质量管理、医技质量管理、抗菌药物管理、实验室生物安全、医疗废物与污水处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美容专项工作情况、医护人员资质情况、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开展情况、“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等13个方面内容。对发现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不仅依法进行处理,督导医疗机构及时整改,并将依据《湖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不良执业行为计入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档案。本次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将进行得分排序,并予以公示通报。
今后,这种模式的检查将每季度开展一次,每半年通报一次巡查记分结果。记分评价结果将作为医疗机构校验评价指标之一,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达到一定标准的,将暂缓医疗机构的校验,直至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