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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省第二届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2 14:35    浏览次数:

各区、市直战线依法治理(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湖北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第二届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的通知》(鄂普法办〔2017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此次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参赛的组织、推进等多项工作,创作一批优秀作品,于84日前将参赛作品报送1套文字资料(推荐表、参赛作品光碟1份)和1份电子版材料至市普法办。

联系人:袁海霞    联系电话:82658089

市普法办邮箱:534956108@qq.com

 

附件:《关于开展全省第二届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武汉市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65

 

发:各区、市直各单位普法办公室

武汉市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6月日印发

共印40

附件:

 

鄂普法办〔20176

 

关于开展全省第二届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

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普法工作办公室,省直各部门普法工作办公室:

2016年全省首届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开展以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和高度关注。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征集评选了一批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这些作品多采用故事、动漫、哑剧、说唱、快闪等形式,有的展示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有的诠释常用的法律知识、法治理念,还有的用身边鲜活的真实案例倡导公众遵纪守法,深受群众喜爱。

为充分发挥好法治动漫微电影在新媒体时代的独特宣传教育功能,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鄂普治办〔201511号)和《2017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鄂普法办〔20173号)的要求和安排,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决定联合举办全省第二届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形式,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不断创作和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高质量新媒体法治文艺作品,寓教于乐,让法治正能量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断增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工作中的应用,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效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二、参赛作品要求

本次活动参赛作品类别有6类,分别是:漫画类、动画类、微电影类、公益广告类、宣传片类、微视频类。

参赛作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坚持“群众演员、身边故事、以案说法”原则,充分挖掘日常工作生活中的法治好故事,通过叙一事,讲一法,明一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二)作品内容应当积极健康向上,具有正确的舆论导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无色情、暴力、血腥、粗俗等不良内容,具有丰富的法治内涵和深刻的法治教育意义。主要内容为:宣传我国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的作品;反映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作品;传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的作品;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家暴法》、《慈善法》、《民法总则》等近2年新颁布施行的法律法规的作品;针对我省“七五”普法规划内容的作品;突出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及青少年法治教育为题材的作品;反映法治湖北建设特色的作品等。

(三)参赛作品时长要求:漫画类作品以图片形式展示无时长要求;动画类单部作品不超过3分钟;微电影类单部作品不超过10分钟;公益广告类单部作品不超过1分钟;宣传片类单部作品不超过10分钟;微视频类单部作品不超过3分钟。请严格按照时长要求报送作品,超时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四)格式要求:报送视频格式为mp4avimpgmov;画面清晰,分辨率不低于720P,普通话、湖北省地方方言均可,所有剧情对话配中文字幕。

(五)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严禁剽窃、抄袭,应确认拥有著作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并保证不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如有违反,取消其参赛资格,其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六)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有最终解释权,并享有获奖作品的公益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展播、宣传、放映等权利)。凡提交作品参赛者,即被视为接受大赛规定的各项条款。

三、奖项设置

(一)本次活动共评选获奖作品66部:按照作品类别分别设置漫画类、动画类、微电影类、公益广告类、宣传片类、微视频类6大类,每类一等奖1部、二等奖2部、三等奖3部、优秀奖5部。根据参赛作品数量,各类奖项获奖比例适当调整。

(二)根据各地、各部门组织参赛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三)另设最佳编剧奖、最佳创意奖、最佳人气奖奖项。

     四、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20175月至12月。

(一)部署启动(515日至531日):主办单位下发通知,明确参赛方式、参赛主体、作品要求、评选标准、评选要求、评选程序、颁奖时间、成果使用、报送方式、联系方式等活动细则,并通过媒体和网络平台向社会发布。各地、各部门进行动员部署。

    (二)作品报送(61日至831日):参赛作品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普法工作办公室,省直各部门普法工作办公室收集并进行预审后集中报送至省普法工作办公室。

(三)作品初审(91日至930日):主办单位汇总全省参赛作品,并对照参赛作品要求进行作品初审。(符合要求的作品将被推荐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

(四)网络投票(101日至1031日):主办单位将所有通过初审的参赛作品在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并为本次活动搭建网络投票平台。社会公众可按投票要求为喜欢的法治动漫微电影进行点赞、投票。网络投票情况占最终评分的30%。网络投票环节票数最高的参赛作品将被评选为最佳人气奖。投票若存在恶意刷票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直接取消作品参赛资格。

(五)终审评定(111日至1130日):对公众投票情况进行总结,并组织专家评审组从法律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艺术表现力和传播力等方面,对报送作品进行评审,按公众投票30%,专家评审组70%的权重,评选出获奖作品。

(六)通报评选结果(12月):发文通报获奖名单,颁奖。

(七)宣传展播(12月起):评选出的法治动漫微电影将通过湖北电视、湖北省文化厅网站、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湖北法治网、湖北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展播。同时,利用法治电影周、法治电影进社区、送电影下乡等线下活动进行展播。

五、报送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按时将征集到的参赛作品集中报送省普法工作办公室。

(二)参赛作品须标明片名、类别、时长、制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报送1套文字材料(推荐表、参赛作品光碟1份),1套电子版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省第二届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活动是2017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营造法治氛围,培育法治文化,加快法治湖北建设,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从推进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法治建设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活动扎实有序进行。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2017年年度法治建设和普法绩效考核评分。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主办单位要发挥牵头和主导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相关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深入挖掘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评选、展播过程中的特色和亮点,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三)及时报送,确保进度。各地、各部门拟推荐报送的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确保整个活动顺利开展。

 

联系人:湖北省普法工作办公室陈丽莎

联系电话:027-8723859087898233

邮箱:1627037305@qq.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侧路22号陈丽莎收

邮编:430071

网址:http://www.124.gov.cn湖北法治网

微信公众号:湖北普法

 

附件:湖北省第二届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参赛作品推荐表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司法厅    湖北省文化厅

 

 

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湖北省普法办公室

 

                   2017年月日      


 

 

湖北省第二届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参赛作品推荐表

作品名称

 

作品类型

 

作品时长

 

制作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推荐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作品简介

(限150字)

 

 

 

 

 

 

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盖章)

      


各区、市直战线依法治理(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湖北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第二届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的通知》(鄂普法办〔2017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此次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参赛的组织、推进等多项工作,创作一批优秀作品,于84日前将参赛作品报送1套文字资料(推荐表、参赛作品光碟1份)和1份电子版材料至市普法办。

联系人:袁海霞    联系电话:82658089

市普法办邮箱:534956108@qq.com

 

附件:《关于开展全省第二届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武汉市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65

 

发:各区、市直各单位普法办公室

武汉市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6月日印发

共印40

附件:

 

鄂普法办〔20176

 

关于开展全省第二届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

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普法工作办公室,省直各部门普法工作办公室:

2016年全省首届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开展以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和高度关注。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征集评选了一批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这些作品多采用故事、动漫、哑剧、说唱、快闪等形式,有的展示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有的诠释常用的法律知识、法治理念,还有的用身边鲜活的真实案例倡导公众遵纪守法,深受群众喜爱。

为充分发挥好法治动漫微电影在新媒体时代的独特宣传教育功能,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鄂普治办〔201511号)和《2017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鄂普法办〔20173号)的要求和安排,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决定联合举办全省第二届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形式,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不断创作和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高质量新媒体法治文艺作品,寓教于乐,让法治正能量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断增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工作中的应用,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效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二、参赛作品要求

本次活动参赛作品类别有6类,分别是:漫画类、动画类、微电影类、公益广告类、宣传片类、微视频类。

参赛作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坚持“群众演员、身边故事、以案说法”原则,充分挖掘日常工作生活中的法治好故事,通过叙一事,讲一法,明一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二)作品内容应当积极健康向上,具有正确的舆论导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无色情、暴力、血腥、粗俗等不良内容,具有丰富的法治内涵和深刻的法治教育意义。主要内容为:宣传我国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的作品;反映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作品;传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的作品;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家暴法》、《慈善法》、《民法总则》等近2年新颁布施行的法律法规的作品;针对我省“七五”普法规划内容的作品;突出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及青少年法治教育为题材的作品;反映法治湖北建设特色的作品等。

(三)参赛作品时长要求:漫画类作品以图片形式展示无时长要求;动画类单部作品不超过3分钟;微电影类单部作品不超过10分钟;公益广告类单部作品不超过1分钟;宣传片类单部作品不超过10分钟;微视频类单部作品不超过3分钟。请严格按照时长要求报送作品,超时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四)格式要求:报送视频格式为mp4avimpgmov;画面清晰,分辨率不低于720P,普通话、湖北省地方方言均可,所有剧情对话配中文字幕。

(五)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严禁剽窃、抄袭,应确认拥有著作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并保证不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如有违反,取消其参赛资格,其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六)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有最终解释权,并享有获奖作品的公益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展播、宣传、放映等权利)。凡提交作品参赛者,即被视为接受大赛规定的各项条款。

三、奖项设置

(一)本次活动共评选获奖作品66部:按照作品类别分别设置漫画类、动画类、微电影类、公益广告类、宣传片类、微视频类6大类,每类一等奖1部、二等奖2部、三等奖3部、优秀奖5部。根据参赛作品数量,各类奖项获奖比例适当调整。

(二)根据各地、各部门组织参赛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三)另设最佳编剧奖、最佳创意奖、最佳人气奖奖项。

     四、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20175月至12月。

(一)部署启动(515日至531日):主办单位下发通知,明确参赛方式、参赛主体、作品要求、评选标准、评选要求、评选程序、颁奖时间、成果使用、报送方式、联系方式等活动细则,并通过媒体和网络平台向社会发布。各地、各部门进行动员部署。

    (二)作品报送(61日至831日):参赛作品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普法工作办公室,省直各部门普法工作办公室收集并进行预审后集中报送至省普法工作办公室。

(三)作品初审(91日至930日):主办单位汇总全省参赛作品,并对照参赛作品要求进行作品初审。(符合要求的作品将被推荐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

(四)网络投票(101日至1031日):主办单位将所有通过初审的参赛作品在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并为本次活动搭建网络投票平台。社会公众可按投票要求为喜欢的法治动漫微电影进行点赞、投票。网络投票情况占最终评分的30%。网络投票环节票数最高的参赛作品将被评选为最佳人气奖。投票若存在恶意刷票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直接取消作品参赛资格。

(五)终审评定(111日至1130日):对公众投票情况进行总结,并组织专家评审组从法律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艺术表现力和传播力等方面,对报送作品进行评审,按公众投票30%,专家评审组70%的权重,评选出获奖作品。

(六)通报评选结果(12月):发文通报获奖名单,颁奖。

(七)宣传展播(12月起):评选出的法治动漫微电影将通过湖北电视、湖北省文化厅网站、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湖北法治网、湖北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展播。同时,利用法治电影周、法治电影进社区、送电影下乡等线下活动进行展播。

五、报送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按时将征集到的参赛作品集中报送省普法工作办公室。

(二)参赛作品须标明片名、类别、时长、制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报送1套文字材料(推荐表、参赛作品光碟1份),1套电子版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省第二届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活动是2017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营造法治氛围,培育法治文化,加快法治湖北建设,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从推进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法治建设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活动扎实有序进行。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2017年年度法治建设和普法绩效考核评分。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主办单位要发挥牵头和主导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相关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深入挖掘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评选、展播过程中的特色和亮点,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三)及时报送,确保进度。各地、各部门拟推荐报送的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确保整个活动顺利开展。

 

联系人:湖北省普法工作办公室陈丽莎

联系电话:027-8723859087898233

邮箱:1627037305@qq.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侧路22号陈丽莎收

邮编:430071

网址:http://www.124.gov.cn湖北法治网

微信公众号:湖北普法

 

附件:湖北省第二届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参赛作品推荐表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司法厅    湖北省文化厅

 

 

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湖北省普法办公室

 

                   2017年月日      


 

 

湖北省第二届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参赛作品推荐表

作品名称

 

作品类型

 

作品时长

 

制作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推荐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作品简介

(限150字)

 

 

 

 

 

 

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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