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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5-27 14:34 浏览次数:次
各区、各市直战线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市政府将“全面实施‘七五’普法”列入了《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市深改办将“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作为2017年度改革项目。为了认真贯彻上级有关要求,落实我市《关于建立“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武普办〔2016〕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年度项目清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普法责任制工作目标
依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各单位工作目标分为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两部分。
(一)各单位年度共性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普法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各单位年度共性目标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开展“三千”行动。围绕市委、市政府“一号工程”,加强法治宣传服务经济的力度,各普法成员单位为千所学校、千家企业、千个社区(村)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此项工作,要求各单位结合职能,选择性开展。如教育局服务学校,工商、税务等部门服务企业,市卫计委服务社区等。
2. 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普法重点单位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选编。各单位从今年4月起,每月上报1-2个执法案例,年内完成执法活动案例上报汇编工作。
(二)各单位个性目标
单位个性目标,由各单位依据自身职能,确立年度重点宣传法律法规、机关内部学法活动、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和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等内容。各单位应上报1-3个具体工作项目。
二、工作要求
1.年度项目清单是我市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法治武汉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各单位、各部门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部门要对照清单的各项要求,认真开展日常法治宣传,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开展集中宣讲活动,积极宣传、普及本单位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下一步,市普法办将确定一批重点成员单位予以实施推进,取得的经验在全市予以总结推广。
2.各单位要建立工作制度,于4月10日前完成本单位个性目标的制定,并将表格上报市普法办。工作中要建立轨迹,注意资料收集,建立工作台账。
3.市普法办已将此项工作纳入法治建设目标考核和普法工作考核。市普法办、市直机关工委将定期开展检查督办,对工作落实情况予以通报。年底依照清单,结合综治和法治考核进行检查验收。
4.各区《年度项目清单》,由各区依照特点和职能,自行确定。
市普法办联系人:胡波 电话:82658089
联系邮箱:774611010@qq.com
附表:武汉市“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年度项目清单
武汉市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武汉市“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年度项目清单
责任单位: 填报时间:
工作承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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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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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项目 |
工作内容 |
实施措施 |
完成时间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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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共性目标 |
开展“三千”行动。围绕赶超发展“一号工程”,各普法成员单位为千所学校、千家企业、千个社区(村)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
此项工作,各单位依据职能,自行选择其中一项开展。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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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普法重点单位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选编,各单位每月上报1-2个执法案例,年内完成执法活动案例上报汇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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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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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个性目标 |
各单位依据本单位职能自行填写,上报1-3个具体工作项目,2017年4月10日前完成填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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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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