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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太兵同志在全市普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7-05-27 14:33    浏览次数:

2017420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普法工作会议,主要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普法工作重要指示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全市2016年普法工作,部署今年普法工作任务。刚才,江夏区、新洲区、市教育局和市地税局作了经验交流,从不同角度介绍了做法和经验,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玉平同志报告了去年的工作,对下步重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请各区、各单位会后认真抓落实

2016年,全市各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武汉、平安武汉建设,扎实推进普法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七五”普法工作高起点启动。我市“七五”普法规划顺利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和市人大审议后,由市委、市政府转发201612月,全市召开“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启动工作动员大会,市四大家领导出席大会,市委副书记陈瑞峰作动员讲话,标志着我市普法工作揭开新篇章。是青少年普法品牌建设迈上新台阶。全市856所中小学校园法务室全部建成。联合教育部门在江夏、蔡甸、黄陂、新洲等区开展“法律课本进课堂”试点工作,依托团市委在全市社区组建的“四点半学校”、青少年空间开展各种法治宣传活动。我市青少年普法工作经验受到司法部肯定并刊发信息予以推介。三是法治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积极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市、区两级普法微信公众号纷纷上线运行。有9个法治文化阵地被命名为全省首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有5部作品在全省首次法治微电影展播评选活动中获一、二等奖,市局获优秀组织奖。四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初步建立。制发我市《关于“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意见》制定责任清单,各部门、各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组织开展了“4·15”、“12·4”等系列主题活动。以上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全市普法战线同志扎实工作的结果,与在座各位的辛勤努力息息相关,在此我代表市局党委对大家的辛劳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普法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大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四中全会提出,“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五中全会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遵法学法守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六中全会又对党内的法规建设、党内监督、组织生活作出了明确规定。去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基本方式落实好,把法治中国建设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从我市情况来看,今年,市十三次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出,要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推动法治社会建设。3月,市委书记陈一新在主持市委常委会听取全市政法工作汇报时,对普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真正做到普法教育“从娃娃抓起”;要发挥电视媒体的普法优势,切实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随后,在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上,陈一新书记进一步强调:“要创新普法教育方式方法。要深入实施‘七五’普法,突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尤其要推进普法进课堂,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建立市场化、项目化普法教育模式,增强法治教育时效,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努力形成建设法治城市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贡献的深厚氛围”。

由此可见,从中央到地方都将普法工作摆在日益重要位置,这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大机遇,必将为推进工作提供强大发展动力和良好发展环境;是机遇同时也是挑战,这也意味着对我们的工作要求更高、标准更严。对照党委、政府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们的普法工作当前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短板,如普法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够、普法手段创新能力不足、考核手段不硬等,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振奋精神,更好地予以谋划和推进。

一、坚持普法先行,进一步巩固普法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

今年,党的十九大将要召开,同时“三化”大武汉建设正式启航。全市普法工作要自觉做到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大部署同频共振,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强的举措,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一)普法工作要紧扣社会稳定大局。社会和谐稳定既是重要的社会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最根本的就是要从人民群众现实需求出发,在宣传和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引导群众。要加大反恐维稳、防电信诈骗、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努力提升广大群众的防范能力。要深入基层一线进行宣传教育,会同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经常性地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针对当前进京赴省“非访”、缠访闹访等问题,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条规,既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又要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真正把普法宣传的过程变成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引导全民自觉守法的过程。要将普法与服务保障民生相结合。利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针对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在身边,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普法工作要融入赶超发展大局。今年,要牢固树立“赶超发展的重心推进到哪里,政法工作就跟进服务到哪里”的理念,培育聚商育商理念,加大对招商引资“一号工程”支持服务力度,按照“项目未动、普法先行”的要求,加强与招商、发改、财政、国资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编印招商引资法律服务指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集中推介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项目、产品及获取途径;定期举办招商引资法治论坛,座谈听需求;积极组织参与“千名律师服务千家企业”专项活动,为有需求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定期提供公益性“法律体检”,努力将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贯穿项目建设始终,把法治环境打造为招商引资的核心竞争力。同时,要注重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突出民营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四水共治”等中心工作,组织策划好专项法治宣传,深入宣传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社会管理和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市民对武汉发展建设重大项目、重大任务的理解和支持。

(三)普法工作要助力更高水平的法治武汉建设。以全面提升群众“一感两度两率”为目标,开展法治宣传“三千”行动等主题活动,组织各区、各普法成员单位为千所学校、千家企业、千个社区(村)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要开展精准普法,面对面解决企业、群众的法律问题,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重点加强对国家安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结合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地铁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细抓实、抓早抓小,悉心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广大市民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将普法与创新基层治理相结合。大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化部门、行业、基层依法治理,抓好各类法治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提升创建质量,不断巩固和拓展创建成果,推动形成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二、把握普法重点,进一步增强普法在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中的带动作用

在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的过程中,必须突出重点内容、把握重点对象、创新方式方法,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一)突出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把学习宣传贯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基本观点、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作为我们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引。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特别是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广大党员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把握重点对象。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开展无纸化网络学法、考法,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力度。深入贯彻落实陈一新书记的讲话精神,把学校真正打造成为青少年学生普及法律知识的主阵地,大力推进“法治教材”“法治课程”双规范,完成法治教材的编制工作,实现“法治课本进课堂”。加强校园法务室规范化建设,促进普治结合、依法治校。结合青少年特点,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整合优势资源,全方位、立体式地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普法阳光行动品牌的含金量和影响力。

(三)创新方式方法。随着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根本方略的逐步实施,人们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普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定期开展普法民意调查,准确掌握群众法律需求,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普法工作的认知度、认可度、接受度和满意率打下良好基础。要高度重视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媒体传播平台建设,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发挥重点新闻网站、政务网站等主流网站的作用,促进法治宣传向商业网站、企事业单位网站、校园网站等社会媒介延伸,推动法治文化精品网络化传播。要适应互联网“微时代”传播特点,做好“微”字文章,充分运用“两微一端”开展普法,特别是要运用新媒体技术,建设武汉普法“两微一端”,并通过开办普法电视栏目、开设普法专栏等,突出推送式、交互式、个性化、案例化等特点,提高普法工作的精准性和时效性。要创新方式方法,善于运用分众化、对象化的宣传方式提高针对性,运用个性化、订制化的教育方式增强吸引力,运用大众化、生活化的语言增强生动性,使普法更加符合群众口味,更加适应人们的需求,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参与。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凸显普法在推进法治武汉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普法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程,更是建设法治武汉的关键一环。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必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长效机制,以机制抓落实、强考核、促发展,不断开创我市普法工作新局面。

(一)完善普法工作领导体制机制。争取领导支持,尽快调整各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积极发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督导等作用,充分发挥市、区普法办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激励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要进一步建立普法效果社会评估机制,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逐步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填报年度项目清单,推动各级国家机关把普法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中,在做好本系统普法的同时,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要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数据库,将典型案例改编成普法情景剧,在武汉电视台和《长江网》播出。

(三)打造专兼职普法队伍。要大力建设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专兼职普法队伍。要配齐配强普法专职人员,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选聘优秀法律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定期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发挥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加强普法志愿服务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普法志愿服务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培育优秀团队和品牌活动。要积极搭建普法志愿活动平台,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支持广大普法志愿者立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机关等基层单位,广泛开展普法公益服务,推动普法扎根基层、深入群众。

同志们,做好普法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艰巨。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高的标准、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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