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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武汉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7-05-27 14:30    浏览次数:

2017年是 “七五”普法工作规划组织实施的重要一年。全市普法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切实抓好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市人大决议的落实。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加强机制创新和队伍建设,推动全社会广泛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1.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抓好“关键少数”的法治教育。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实现无纸化网络学习、考试全覆盖。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抓好青少年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教育部门实现“法治教材”“法治课程”双规范,完成法治教材的编制工作,年内实现“法治课本进课堂”。提升“青少年普法阳光行动”品牌品质,建立校园法务室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加强规范化建设。 

3.探索建立“精准普法”工作机制。针对普法重点对象,特别是一些重点、难点、盲点问题,制定关于开展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或工作规范,有效指导各区各部门围绕普法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普法宣传教育。

二、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4. 围绕“一号工程”提供法治宣传。编印招商引资法律服务指南;举办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无纸化招商引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举办“企业法律服务论坛”,联合相关普法成员单位、职能部门和大专院校,结合服务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服务重点企业、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等主题,以论坛、峰会形式,定期组织专家、企业家、律师、公职人员进行交流碰撞。

5. 启动法治宣传“三千”行动。组织各区、各普法成员单位为千所学校、千家企业、千个社区(村)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主动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定期免费“法律体检”,以需求为导向,推行法律服务上门;有针对性地做好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社区(村)居(村)民的法律服务工作,提供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6.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基层形成的普法亮点品牌,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的同时,发掘亮点,培育品牌,总结推广先进的普法经验。

7.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设。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逐步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各级国家机关把普法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中,在做好本系统普法的同时,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加强“谁执法谁普法”经验交流,组织开展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经验交流活动,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选编,探索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数据库。

8. 立体式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制定武汉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标准,全市共建立26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治文化阵地。开辟普法电视栏目,每周播出普法情景剧,以案释法,使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走进千家万户。运用“互联网+”法治宣传思维,做好全省第二届法治微电影大赛征集、评选展播活动组织工作。打造以普法微信公众号为重点的“两微一端”普法新媒体宣传平台,建立武汉法治地图(微信版),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在《长江网》开设法治宣传专栏,定期推送法治建设信息。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

    四、深入推进法治创建

9.积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按照省、市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有关意见,研究制定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方案,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体系,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切实加强普法领导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

    10. 健全普法工作机制。调整各级普法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普法工作项目清单制度,建立领导小组例会、调度等工作机制,完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激励等机制。

11. 构建普法信息化建设机制制定全市普法工作动态报表,运用科技信息化平台和手段,定期汇总分析普法系统活动开展和工作完成的情况,通过大数据分析,及时掌握各区、各部门的工作动态,便于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

12.加强普法队伍建设。选聘优秀法律人才,建立“七五”普法专家库,举办我市“七五”普法骨干工作培训班。各区、各部门进一步配齐、配强法治宣传专职人员,提升法治宣传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积极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大学生和一些社会组织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进一步规范法治宣传通讯员队伍管理,扩大法治宣传工作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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