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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5-27 14:31 浏览次数:次
各区、各市直战线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2017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标准和实施办法,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已纳入全市年度绩效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和各区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考评内容,此标准将作为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17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各区)
2、2017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市直单位)
武汉市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
发:各区、市直各单位普法办公室
武汉市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印发
共印80份
附件1
2017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各区)
项目 |
内 容 |
基础分 |
自查分 |
考核分 |
重 点 对 象 学 法 用 法 (20分) |
1.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党章、党内法规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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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贯彻《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定年度干部学法计划;各级中心组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举办处级以上干部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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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年度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90%以上、合格率90%以上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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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组织开展寒暑假法治教育、法治实践活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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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参训率达90%以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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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抓好农民工、留守妇女儿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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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千” 主 题 活 动 (25分) “三 千” 主 题 活 动 (25分) |
7. 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留存工作轨迹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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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推动教育部门实现“法治教材”、“法治课程”双规范,完成法治教材或课本的编制工作;年内实现“法治课本进课堂”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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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立校园法务室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加强规范化建设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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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组织普法成员单位、普法工作者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进校园”活动,实现“送法进校园”全覆盖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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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认真组织好无纸化招商引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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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组织普法成员单位、普法工作者与100家以上企业对接;主动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提供免费的法治宣传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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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组织普法成员单位、普法工作者进社区(村)开展“普法惠民”活动,列出计划,服务社区(村)不少于100个,每月开展普法惠民活动不少于2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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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各区建立2个以上高质量的法治文化阵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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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治 宣 传 (25分) |
15.围绕中心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做好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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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项目清单,组织各行业、各单位结合职能开展法治宣传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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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区级普法宣讲团的宣讲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台账,实现“法律六进”全覆盖,各区宣讲进学校全年不少于10次、进街(乡镇)、企业每月不少于4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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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组织开展“4·15”“12·4”法治宣传日等系列宣传活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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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督促普法成员单位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每月上报典型案例2个以上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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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组织文艺团体、法治宣传志愿者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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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设普法“两微一端”,加强“互联网+”法治宣传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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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加强法治宣传网络建设,每月完成网站更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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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治 创 建 (10分) |
23.全面开展法治区和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法治创建示范点达到60%以上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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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工作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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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法治创建工作创特色、树品牌,有一批先进典型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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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解决1—2个重点问题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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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障 措 施 (20分) |
27.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下达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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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区委、人大、政府年内听取或审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1—2次;区普法办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检查、视察普法工作1-2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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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绩效管理、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创建考评内容,完善考评指标和考评方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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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调整充实领导小组,配备普法办主任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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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建立通讯员队伍,建立信息简报及有关材料报送和采用制度,全年上报各类普法工作信息不少于10篇,采用不少于2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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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做好各类工作资料整理归档,及时报送普法工作月报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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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组织参加普法骨干培训,按要求为社区和村订购宣传挂图并搞好宣传,完成各类学习资料征订发行工作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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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武汉经济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生态风景区、武汉化工区参照此标准
附件2:
2017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市直单位)
项目 |
内 容 |
基础分 |
自查分 |
考核分 |
重 点 对 象 学 法 用 法 (25分) |
1.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党章、党内法规 |
2 |
|
|
2.贯彻《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制定年度干部学法计划,落实年度学法内容,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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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党委(组)中心组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举办处级以上干部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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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所属党校、干校等培训机构将法律知识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学习培训1-2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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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个人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参学率达98%以上;组织年度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90%以上,合格率90%以上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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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健全完善所属各类学校法治教育制度,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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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抓好本部门、本行业专业法的学习培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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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完善企业学法制度,抓好企事业管理人员学习培训,保证年度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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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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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抓好所属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普法教育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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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农民工、留守妇女儿童的法治宣传教育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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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千” 主 题 活 动 (20分) |
11. 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留存工作轨迹; |
4 |
|
|
12. 依据自身职能,组织开展服务企业、学校、村(社区)的法治宣传活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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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配合做好编制招商引资法律服务手册、举办企业法律服务论坛等工作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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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认真组织好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无纸化招商引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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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做好法治文化成果展示和运用工作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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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市直部门每两个月开展普法惠民活动不少于1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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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治 宣 传 (20分) |
17.围绕中心工作,面向社会,积极组织开展本部门、本行业专业法的学习宣传;做好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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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项目清单,并组织实施;结合自身职能开展专项法治宣传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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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加强法治宣传网络建设;积极开展网络法治宣传,本单位门户网站普法信息更新及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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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组织开展“4·15”、“12·4”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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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加强“两微一端”在普法工作中的运用,加强“互联网+”法治宣传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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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每月上报1-2个本单位执法案例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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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建立普法宣讲队伍和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普法宣讲团进机关、进单位,每季度宣讲不少于1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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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强化大众传媒的公益普法责任,各级各类广播电视、报纸期刊、手机媒体开设法治宣传专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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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治 创 建 (15分) |
25.全面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增加法治创建示范点,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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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法治创建工作创特色、树品牌,有2-3个先进典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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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考核评议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促进依法行政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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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解决1—2个重点问题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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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指导所属基层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执法检查1—2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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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障 措 施 (20 分) |
30. 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部门,有专人负责普法工作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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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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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按要求组织参加普法骨干培训,完成各类学习资料征订发行工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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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发挥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平台的作用,参加全省无纸化统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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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做好各类工作资料整理归档,留存工作轨迹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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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建立通讯员队伍,建立信息简报及有关材料报送和采用制度,全年上报各类普法工作信息不少于3篇,采用不少于1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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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武汉新港管委会参照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