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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0-08-31 17:54    浏览次数:
普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
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宪法》、《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劳
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
(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工作细则》、《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党内法规学习。
(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378号)、《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发〔2016〕28号)、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办发〔2015〕79号)。
普法对象
武汉市国资委机关全体干部。
市出资企业全体职工。
 
普法目标
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市国资委依法决策、依法行权履职水平显著提高,国有企业依法治理、依法经营管理能力不断增强。
行动计划
(一)2020年3月-2020年12月
1.出台《武汉市出资企业2020年法治工作要点》(6月)。
2. 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将法治讲座列入委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内容(5月-12月)。
3.针对国资领域热点、难点问题,通过网络专题讲座、线上培训、线下培训等方式,提升企业法务工作人员专业素质。(5-12月)
4.组织好本单位全体学员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的学习和考试。(6月-11月)
5.举办法治讲堂,开展好以案释法、普法宣讲活动(5月-12月)。
6.组织人员积极参加普法办、国有企业等机构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竞赛活动(3月-12月)。
7.加强市出资企业公司律师队伍建设,做好公司律师申报、注册、考核、注销等日常管理工作(6-8月)。
8. 联合企业或社区开展好“法律六进”、充分利用“12.4”全国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职能,组织面向企业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专题宣传(5月-12月)。
9.打造“互联网+法治宣传”工程,在政务网站、门户网站设置法治专栏。在网站运用普法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月-12月)。
10.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全面总结市出资企业“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10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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