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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住房保障房管局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0-08-31 17:56    浏览次数:
一、普法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三)《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
(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五)《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武汉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武汉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武汉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中共武汉市委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
(六)《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保密法》《档案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消防法》《劳动法》《招标投标法》《测绘法》《信访条例》《信息公开条例》
(七)疫情防控法律法规
各单位和处室按照局机关党委学习计划和工作职责组织开展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
二、普法对象
(一)局机关干部
(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
(三)房管行政管理相对人,重点在房地产经纪人、物业服务企业、开发企业
三、普法目标
根据党的十九大有关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新需求为目标,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的新任务,坚持“情系百姓,致力安居”的房管精神,结合房地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促进房管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平安武汉、法治武汉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四、行动计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4月至20205月)。将普法责任清单纳入房管2020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制定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做好普法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6月至2020年11月)。依照本责任清单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本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守法普法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确保责任清单得到实施。2020年7月,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开展中期检查,重点自查普法责任在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的组织、落实情况,力求抓出特色,树立房管普法工作品牌。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2月)。按照房管“七五”普法规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普法责任工作进行自查,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对照检查自身工作,进行总结、整改,迎接上级部门的验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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