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主页 > 谁执法谁普法 >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武汉市体育局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0-08-31 18:03    浏览次数:
依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市普法办《关于印发<武汉市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安排责任分解>的通知》要求,结合市体育局工作职能,制定市体育局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普法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党内法规、传染病防治法规等。个性普法内容为学习与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反兴奋剂条例》《湖北省体育市场条例》《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体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等。

  • 普法对象
对内:市体育局工作人员。
对外:服务对象。

  • 普法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
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加大普法力度,推进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在市体育局落地见效,明显增强局机关工作人员和直属单位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法治机关建设取得显著效果。
四、行动计划
(一)计划制定阶段(2020年1-5月)
1、制定市体育局2020年守法普法工作要点。(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1-5月)
2、制定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完成时限:1-5月)
3、制定市体育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用好集中研学、专题研讨、调研学习等各类学习方式载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领导学习记录的提醒督办,推动中心组学习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高中心组学习的质量和水平。(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完成时限:1-5月)

  1. 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2月)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市体育局党组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学法活动。(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完成时限:全年)
  • 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一月一学法,将法治教育与机关党建相结合,全年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
  • 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防护知识,大力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责任部门:(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
4、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日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要求,采取线上和线下,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召开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制作宣传栏、微信等形式,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重要讲话精神。(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完成时限:4月)
5、组织市体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市保密局开展的保密“五法”普法知识竞赛,增强市体育干部职工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的观念和意识。(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5月)
6、开展消防知识专题培训,邀请消防专家授课,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5月)
7、深化“法律六进”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宪法、体育法规宣传进机关、社区、进农村,通过举办科学健身大讲堂、科学健身大讲堂进乡村(精准扶贫)等活动,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宣传贯彻《体育法》《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责任部门:群体处,完成时限:8—11月)
8、加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市级运动员及运动队学法用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兴奋剂条例》《反兴奋剂条例管理办法》《武汉市重大比赛奖励办法》《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专题培训,规范管理,提高运动员及管理人员法律素质。(责任部门:青少处、竞体处,完成时限:7—11月)
9、深入开展“与宪法同行 让法治生辉”系列活动。创新探索分众化、智能化、可分享、可互动、可体验的宪法宣传模式。大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完成时限:12月)
10、组织好“学习强国”学习工作。注重创新学习方式,扩宽学习渠道,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定期通报全局学习积分情况。(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完成时限:全年)
11、组织好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考试工作。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机制,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运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完成时限:全年)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1-12月)
各责任部门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办公室汇总后报普法办。

 

友情连接: | 中国普法网| 湖北司法行政| 湖北法治网| 武汉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