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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9-08-16 10:09    浏览次数:
一、普法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等依法治国理念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发挥环保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
(三)广泛学习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等专项行动,守护生态环境,弘扬社会正气。
(四)深入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学习宣传《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以及其他有关行政执法程序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五)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以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主要学习宣传新《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保护税法》等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意识。大力宣传《监察法》、《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
二、普法对象
(一)全市环保系统在职人员,特别是各级环保部门领导干部和环境行政执法人员;
(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
(三)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特别是从事对环境有重大影响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四)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和农民。                                                                                                             
 三、普法目标
(一)总体目标
    环保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普遍增强,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普遍形成,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行政执法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环境保护的能力明显提高,环境管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为加快推进法治武汉建设、实现我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年度目标
    2019年期间,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国家新颁布的法律和地方新出台的法规,按照《2019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市普法办《关于印发<武汉市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安排责任分解>的通知》要求,有步骤、有重点、分层次地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实效。
四、行动计划
2019年1月-12月
(一)制定年度规划、要点或实施方案(2019年4月30日前);
(二)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一次环保系统行政执法培训(2019年4月30日前);
(三)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用法专题学习至少2次(2019年12月31日前);
(四)依托湖北省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依法治国决定、生态文明建设专题等(2019年12月31日前);
(五)结合6.5世界环境日、环保世纪行、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系列教育活动,打造法律宣传周(月)(2019年12月31日前);
(六)制定“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制年度项目清单,并贯彻落实(2019年12月31日前);
(七)充分依托市生态环境局网络宣传阵地(两微一站:微博、微信、网站)开展环保法制宣传,及时登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时事资讯,推送环保法律知识、政策解读和法治动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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