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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9-08-16 10:08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本单位职能,广泛宣传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制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普法内容
(一)党内法规及宪法、监察法、公务员法、民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
(二)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三)城乡规划法等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不动产登记管理类法规
(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房屋征收管理类法规规章
(六)测绘法等测绘管理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干部职工、服务对象以及不特定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切实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积极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营造全社会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法治武汉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行动计划
(一)将法治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2019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深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学习党内法规、宪法等不少于2次。(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将宪法、监察法、公务员法等基本法律的学习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提高政治站位,促进法治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相融合。(2019年5月、6月、12月)
(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通报上年度工作情况,部署本年度工作任务,邀请市司法局授课,讲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复议诉讼案例。(2019年3月底前完成)
(四)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有关法规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解读。(2019年3月底前完成)
(五)全局系统组织地球日、土地日、测绘日、宪法日等主题宣传,由相关责任部门分别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进乡村、进社区、进街道、进学校,结合实际开展活动。(2019年4月、6月、8月、12月)
(六)组织全局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2019年8月底前完成)
(七)不动产登记进企业、进社区,为企业和小区业主提供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法规咨询不少于2次。(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八)组织本局行政案件分析讲解,通过邀请法律顾问或组织业务骨干,分专题、分对象开展业务培训,全年组织2至3次培训。(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九)组织干部职工到人民法院参加行政案件庭审旁听,以案学法,上半年、下半年各组织1次。(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和各类法律知识竞赛活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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