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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8-05-21 16:34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8-05-21 16:34 浏览次数:次
一、普法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三)房地产专业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武汉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武汉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
(四)普通法:《物权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保密法》、《档案法》、《消防法》、《劳动法》、《招标投标法》、《测绘法》、《信访条例》、《信息公开条例》
二、普法对象
(一)局机关干部
(二)局属单位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
(三)房管行政管理相对人,重点在房地产经纪人、物业服务企业、开发企业
三、普法目标
根据党的十九大有关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新需求为目标,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任务,坚持“情系百姓,致力安居”的房管精神,结合房地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促进房管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服务和促进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四、行动计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将普法责任清单纳入房管2018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制定2018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做好普法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1.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积极践行新时期房管工作方针。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新的定位,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房管改革发展的需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大力推进房管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以及政策措施的宣传和落实等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遵守房管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义务的意识和能力。持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住房法治保障。
2.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各相关处室和局属各单位在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在加强和创新房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中,紧密结合房管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治精神,将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作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在执法实践中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住房热点问题,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发布,努力形成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2月至2018年11月。依照本责任清单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本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确保责任清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2018年7月,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开展中期检查,重点自查普法责任在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的组织、落实情况,力求抓出特色,树立房管普法工作品牌。
1.严格落实学法制度。结合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明确“一把手”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法治讲堂作为中心组学法的重要形式之一。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
根据省、市“七五”普法规划要求,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党内法规;合理安排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直属单位和机关各处室全体在职人员要利用好无纸化学法用法网络平台,并结合工作实际分别组织学习住房保障、市场管理、权属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消防安全管理、白蚁防治、房屋测绘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计算,把尊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学习法律常识,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的能力。
2.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创新工作理念,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因地制宜、适应需求”“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培育法治信仰,增强普法时效”等普法工作理念的指引下,针对受众心理,积极推进法治“三千”活动,创新方式,健全长效机制,持久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基层法治单位创建。拓展普法宣传教育形式。既要利用好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也要创新普法载体,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窗口等公共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运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牌、展示板等普及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在办公场所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抢占社会宣传阵地,利用地铁上的移动电视、闹市街头的大型电子屏幕、住宅小区电梯的电子广告屏等载体解读房管的法律、法规,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在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乃至全市房管系统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增强房管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尊崇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
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引导开发企业、物业企业设立宣传专栏、电子屏幕以普及法律常识、宣传法律知识。围绕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完善和落实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提高企事业单位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教育引导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增强法治意识和信用意识,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建立完善企事业单位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确保职工法治教育落到实处。
3.强化依法治理工作。围绕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推进房管系统依法治理工作。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把普法工作与完善依法行政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做好法制学习和普法教育工作,努力增强行政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房产行政立法,继续深入开展《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启动《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协助市人大、市政府做好修订过程中需要开展的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立法调研、外出考察、审议说明、文字修订等工作。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规范市场行为,为依法监管提供依据。完善房管权力清单、程序清单、责任清单,根据省、市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深化简政放权,优化办事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等程序,养成依法决策的良好习惯。围绕我局开展市场整治工作重点,及时发现并按程序查处商品房买卖、租赁、中介、住房保障、物业、房屋安全、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方面的违规行为,为房地产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按照市委法治办要求,持续推进法治惠民项目。进一步发挥新时期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物业管理纠纷中的作用,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便民、利民、快捷、高效、不收费的优势,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依法、及时、有效地将物业管理纠纷化解在基层,营造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12月。按照房管“七五”普法规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普法责任工作进行自查,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对照检查自身工作,进行总结、整改,迎接上级部门的验收考核。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三)房地产专业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武汉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武汉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
(四)普通法:《物权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保密法》、《档案法》、《消防法》、《劳动法》、《招标投标法》、《测绘法》、《信访条例》、《信息公开条例》
二、普法对象
(一)局机关干部
(二)局属单位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
(三)房管行政管理相对人,重点在房地产经纪人、物业服务企业、开发企业
三、普法目标
根据党的十九大有关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新需求为目标,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任务,坚持“情系百姓,致力安居”的房管精神,结合房地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促进房管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服务和促进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四、行动计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将普法责任清单纳入房管2018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制定2018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做好普法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1.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积极践行新时期房管工作方针。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新的定位,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房管改革发展的需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大力推进房管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以及政策措施的宣传和落实等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遵守房管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义务的意识和能力。持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住房法治保障。
2.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各相关处室和局属各单位在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在加强和创新房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中,紧密结合房管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治精神,将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作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在执法实践中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住房热点问题,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发布,努力形成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2月至2018年11月。依照本责任清单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本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确保责任清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2018年7月,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开展中期检查,重点自查普法责任在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的组织、落实情况,力求抓出特色,树立房管普法工作品牌。
1.严格落实学法制度。结合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明确“一把手”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法治讲堂作为中心组学法的重要形式之一。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
根据省、市“七五”普法规划要求,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党内法规;合理安排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直属单位和机关各处室全体在职人员要利用好无纸化学法用法网络平台,并结合工作实际分别组织学习住房保障、市场管理、权属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消防安全管理、白蚁防治、房屋测绘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计算,把尊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学习法律常识,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的能力。
2.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创新工作理念,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因地制宜、适应需求”“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培育法治信仰,增强普法时效”等普法工作理念的指引下,针对受众心理,积极推进法治“三千”活动,创新方式,健全长效机制,持久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基层法治单位创建。拓展普法宣传教育形式。既要利用好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也要创新普法载体,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窗口等公共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运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牌、展示板等普及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在办公场所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抢占社会宣传阵地,利用地铁上的移动电视、闹市街头的大型电子屏幕、住宅小区电梯的电子广告屏等载体解读房管的法律、法规,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在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乃至全市房管系统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增强房管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尊崇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
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引导开发企业、物业企业设立宣传专栏、电子屏幕以普及法律常识、宣传法律知识。围绕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完善和落实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提高企事业单位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教育引导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增强法治意识和信用意识,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建立完善企事业单位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确保职工法治教育落到实处。
3.强化依法治理工作。围绕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推进房管系统依法治理工作。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把普法工作与完善依法行政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做好法制学习和普法教育工作,努力增强行政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房产行政立法,继续深入开展《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启动《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协助市人大、市政府做好修订过程中需要开展的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立法调研、外出考察、审议说明、文字修订等工作。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规范市场行为,为依法监管提供依据。完善房管权力清单、程序清单、责任清单,根据省、市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深化简政放权,优化办事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等程序,养成依法决策的良好习惯。围绕我局开展市场整治工作重点,及时发现并按程序查处商品房买卖、租赁、中介、住房保障、物业、房屋安全、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方面的违规行为,为房地产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按照市委法治办要求,持续推进法治惠民项目。进一步发挥新时期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物业管理纠纷中的作用,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便民、利民、快捷、高效、不收费的优势,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依法、及时、有效地将物业管理纠纷化解在基层,营造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12月。按照房管“七五”普法规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普法责任工作进行自查,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对照检查自身工作,进行总结、整改,迎接上级部门的验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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