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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政府接待办公室 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8-05-21 16:01    浏览次数:
一、普法内容
    开展《宪法》、《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党章》、《准则》《条例》、《中共共产党机关条例》《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重要内容的学习宣传。
二、普法对象
    办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精准扶贫帮扶对象、对口帮扶困难群众和企业,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
三、普法目标
(一)法治信仰进一步坚定。办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普遍增强,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接待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深入人心。
(二)法治实践进一步深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动公务接待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推动公务接待工作规范全面有效实施,推动办系统法治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
(三)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鲜明。推动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行业文化、地方文化融合发展。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打造法治宣传教育精品项目,创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四)普法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制度,创新普法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考核,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发展。
四、行动计划
(一)制定2018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与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同步完成,明确2018年法治宣传、普法教育、法治文化创建、依法治理等内容。(完成时限:2018年4月)
(二)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举办法制讲座。结合普法宣传月活动,于12月聘请专家开展普法讲座1次。(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前)
(三)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活动,向小微企业、精准扶贫帮扶村、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宣讲法律知识。结合“千局千企”、“双万双联”“精准扶贫”等工作,深入结对帮扶的企业、社区、农村,制发法治宣传手册,开展法治宣传1-2次。(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前)
(四)开展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法,全年安排2-3次。重点学习宪法修正案、刑法总则、国家监察法律法规等内容。(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前)
(五)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组织好机关人员的无纸化学习及网上考试,确保参与率、合格率达到“双百”。(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前)
(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于12月开展普法宣教月活动,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开展好配套活动,确保取得实效。(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前)
(七)利用多种平台和形式,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运用全媒体,特别是“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及时推送普法信息,强化普法教育的时效性,做到普法教育常态化,逐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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