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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水务局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8-05-21 15:47    浏览次数:
    一、普法目标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以及监管服务对象的法律素养,推进法治水务建设健康深入发展,为我市水务事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普法对象
    国家工作人员,水务执法人员,水务行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水务监管服务对象。
    三、普法内容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根据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
    2、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水务重点工作,加强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助力滨水生态绿城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湖泊省湖泊保护条例》、《武汉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行动计划
(一)积极开展水务行业“尊法学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
    1、组织开展法治讲堂活动,形成党组中心组带头学法用法良好氛围。(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组织局机关、局属单位积极参加普法无纸化考试等各类法律知识学习。(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3、对标水务行政执法中的重难点问题,开展针对性强的法治培训活动,联合武汉高校开办“水务法治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对机关工作人员、水务执法人员进行法治培训,提升法治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二)法治宣传和法治惠民惠企服务
    4、利用“12.4 ”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节水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聚焦主题、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掀起水务法治宣教热潮。(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5、开展以“培育法治精神,强化法律意识”为主题的法律六进工作,组织“走进月湖宣传湖泊保护”、“四水共治宣讲”、“走进东湖港东洋港宣传水生态”、“走进何桥村”“走进汉阳区五丰里社区”等系列活动,把水法规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完成时限:2018年7月)
    6、加强与教育部门合作,推进以节水科技馆为载体的青少年有关水资源保护的普法宣传教育。(完成时限:2018年3月)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7、在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湖泊保护、二次供水、水环境治理、江滩管理等行业依法治理中,结合实际开展行业普法活动,主动了解和及时解答行政相对人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涉水法律法规的讲解,把普法教育贯彻于行业治理的全过程。(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8、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全市水务执法部门要落实好“以案释法”制度,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积极参加案例遴选活动,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搜集、整理和研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选取有代表性的供水执法案件进行宣传策划。(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9、组织各区水务执法人员参加省水利厅水行政执法知识竞赛。(完成时限:2018年6月)
    10、继续在江滩、湖泊管理范围内通过法治广场、法治宣传栏等形式,强化日常普法宣传教育。(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11、拍摄采砂执法示范宣教片,通过政务网站、法治文化阵地以及公共空间等多种渠道,向执法人员、广大市民进行宣传。(完成时限: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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