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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8-05-21 15:47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8-05-21 15:47 浏览次数:次
一、普法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及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依法行政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信访条例》、《信息公开条例》等重点领域行政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武汉市公交条例》、《武汉市轨道交通条例》以及其他地方性法规规章中与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修订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方式向社会开展普法。
二、普法对象: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交通运输行业全体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重点是要加强对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普法目标:通过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提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进以人为本、全面发展为目标,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的实际情况,大力推进交通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开展各项治理活动,促进我市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战略部署的深入贯彻实施,为推进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高效、安全和绿色发展夯实法治基础。
四、行动计划:
第一阶段(1月-5月)
(一)学习、宣贯《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开展“送法上门”、“送法下基层”活动,增强条例的执行力和权威性,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二)组织市区公交管理人员、公交企业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学习《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对《规定》进行解读。
(三)结合市人大检查调研《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实施工作,组织运营公司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督促运营公司落实《武汉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武汉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等规章和文件,进一步提升轨道交通服务水平。
第二阶段(6月-9月)
(一)编制公路行业《七五普法知识手册》,帮助全处干部职工更深刻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以及一些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二)结合《安全生产法》和内河相关行业法规开展一期以“水上安全进校园”为主题的专题活动,进一步加强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结合《环境保护法》开展一期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题讲座。
(三)组织有轨电车运营企业学习《武汉市有轨电车管理暂行办法》,让企业员工了解有轨电车日常运营管理的规范,有轨电车的日常维护管理、通行方案及通行管理、驾驶员及从业人员管理、日常安全管理、运营价格管理、服务监督管理等方面规定。
(四)组织地铁运营公司开展乘客不文明行为执法检查,通过批评教育和劝阻乘客不文明行为,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制度的宣传,让乘客安全、文明乘车。
第三阶段(10月-12月)
结合“12·4”法制宣传日、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组织交通运输各行业管理单位和交通运输经营企业,在“三站一场”等窗口地带开展法制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点等途径广泛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推进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
按照市交通运输 “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自查,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对照检查自身工作,进行总结、整改,迎接上级部门的验收考核。委属各行业管理单位在12月10日前完成对“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的自查工作,配合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做好考核、总结和验收工作。
二、普法对象: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交通运输行业全体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重点是要加强对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普法目标:通过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提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进以人为本、全面发展为目标,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的实际情况,大力推进交通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开展各项治理活动,促进我市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战略部署的深入贯彻实施,为推进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高效、安全和绿色发展夯实法治基础。
四、行动计划:
第一阶段(1月-5月)
(一)学习、宣贯《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开展“送法上门”、“送法下基层”活动,增强条例的执行力和权威性,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二)组织市区公交管理人员、公交企业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学习《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对《规定》进行解读。
(三)结合市人大检查调研《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实施工作,组织运营公司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督促运营公司落实《武汉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武汉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等规章和文件,进一步提升轨道交通服务水平。
第二阶段(6月-9月)
(一)编制公路行业《七五普法知识手册》,帮助全处干部职工更深刻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以及一些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二)结合《安全生产法》和内河相关行业法规开展一期以“水上安全进校园”为主题的专题活动,进一步加强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结合《环境保护法》开展一期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题讲座。
(三)组织有轨电车运营企业学习《武汉市有轨电车管理暂行办法》,让企业员工了解有轨电车日常运营管理的规范,有轨电车的日常维护管理、通行方案及通行管理、驾驶员及从业人员管理、日常安全管理、运营价格管理、服务监督管理等方面规定。
(四)组织地铁运营公司开展乘客不文明行为执法检查,通过批评教育和劝阻乘客不文明行为,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制度的宣传,让乘客安全、文明乘车。
第三阶段(10月-12月)
结合“12·4”法制宣传日、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组织交通运输各行业管理单位和交通运输经营企业,在“三站一场”等窗口地带开展法制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点等途径广泛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推进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
按照市交通运输 “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自查,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对照检查自身工作,进行总结、整改,迎接上级部门的验收考核。委属各行业管理单位在12月10日前完成对“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的自查工作,配合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做好考核、总结和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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