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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政府办公室“七五”普法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10-08 16:37    浏览次数: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和《新洲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9-2020年)》有关要求,我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现就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所做工作
一是加强普法组织领导。成立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相关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指导,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协同配合共同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成员,明确普法工作联络员,确保普法工作有效开展。制定本单位“七五”普法工作规划、中期检查督导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要点等,加强办公室普法工作统筹,据实保障普法经费。
    二是强化法治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在办公室党组(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宪法、民法典、监察法、国家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广大干部准确理解法治精神实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开展无纸化学法普法工作,组织办公室职工通过法宣在线、区融媒体直播平台、普法公众号等系统学习法律法规,强化法治理念,提高法制素质和法治能力。
三是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协调做好提请政府常务会审议事项的会前初审工作,贯彻落实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协助区司法局、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工作,在政府网站上公示目录。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法制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推动各责任主体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面向执法、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述法纳入班子成员年终述职内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涉及办公室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一律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到会监督提醒,确保程序和决策合法合规。
四是持续开展法治宣传。通过电子屏幕、横幅、宣传单、专家讲座等多种方式开展“法治与我同行,决胜全面小康”等法治宣传主题活动。结合办公室理论中心组学习、对口帮扶、文明创建、国家宪法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加强《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传达学习,到对口的永立村、新建社区等基层开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积极探索原创普法作品,向区普法办报送处非抖音短视频脚本1个。组织办公室职工积极参加纪念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30周年暨第二届“侨商杯”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楚韵清风学堂”2020年宣教月知识测试活动、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等。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开区政府及办公室制发的各类文件及政策解读,提升社会公众的理解和认知。
五是拓展法治宣传内容。结合办公室职能职责,持续优化获得信贷营商环境,提高纾困资金利用效率和信贷审批效率,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支持民营及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主动防范化解社会风险,规范群众诉求办理工作,进一步畅通“民呼我应”群众诉求渠道,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提高群众诉求按时办结率和满意率。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工作,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社区活动和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民间借贷专项整治以及金融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定期报告重点排查群体研判情况,做好各类非法集资诈骗案件、金融风险等的处置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积极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建立疫情期间落实惠企政策首席责任制并定期通报政策落实情况,为复工复产复商复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是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通过召开会议、转发文件、观看视频、谈话提醒、道德讲堂等方式,及时通报失职渎职、履职不力等各类违法违纪案例,强化节前警示提醒,将法治建设与道德教育、廉政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确保红线不逾越、底线不触碰。
二、普法教育宣传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我办将继续按照中央和省、市以及区普法办要求,加强学法用法和普法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制度保障,持之以恒做好普法各项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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