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主页 > 普法动态 > 新洲区 > 新洲区
新洲区委办公室“七五”普法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7-26 09:3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央、省、市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自2016年以来,区委办公室认真实施落实《新洲区关于在全区公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切实执行落实每一年的工作方案,加强领导,强化保障,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积极开展了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办公室开展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2016—2020年普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章立制,“三个加强”压实责任
一是组织领导加强。办公室领导高度重视“七五”普法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成立了由办公室主任汪刚任组长的“七五”普法领导小组,由具体科室承担普法工作,并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全面负责普法工作日常工作,为“七五”普法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根据实际情况,2019年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确保“七五”普法工作能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是制度建设加强。为使“七五”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了法治创建整体工作规划和年度法治创建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了相关制度;定期召开普法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使普法工作有目标,有步骤,稳步推进。
三是经费保障加强。将每年的普法经费纳入办公室财务预算,确保了“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为普法学习资料征订、普法宣传活动、法制讲座、外出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固本强基,“三大活动”提升实效
今年以来,按照“七五”普法的总体要求,采取集中学习、讲座、培训、自学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学习的重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新党章等。
一是常态化开展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制定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抓好中心组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各科室每年安排法律知识学习不少于3次,办公室举办干部法律讲座不少于2次。有针对性的开展信访、民法和刑法、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等一系列与办公室综合协调工作紧密相关的条例法规的咨询,听证及培训学习。
二是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每年开展“12.4”法制活动宣传。建立普法宣传栏,刊登各科室撰写的法制宣传教育文章和相关法律知识。“七五”普法以来,每年都召开了一次全区保密工作会。对全区党员干部进行保密教育。对个别单位的失泄密隐患进行了及时纠正并督促整改。每年六月对高考试卷保密室、中考试卷保密室进行巡视,把失泄密的隐患消灭在荫芽状态。“七五”普法以来共发放保密宣传资料1000余册,未发生失泄密事故。近两年,每年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特别是今年结合新冠疫情防控,通过新洲政府网站、新洲问津网、新洲电视台、新洲发布、阳逻在线网站等14种媒体媒介转发推送国家安全日宣传资料,同时开展《传染病预防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突出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宣传,坚持正面引导,切实增强了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是建立普法教育考评机制。领导小组对各科室普法教育的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评,把干部职工普法教育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公务员经常性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参加法律培训学习,保证了办公室每名公务员按要求完成了规定学法学时积分,办公室所有人员在年终学法考试中,人均得分96分以上。
三、服务大局,“三个结合”强化成果
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服从并服务于全区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基本出发点。我们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坚持几个结合:
第一,坚持“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与做好本职工作相结合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依法行政,进行政务公开,促进办公室工作顺利开展。认真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狙击战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第二,坚持“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与处理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相结合。在信访工作上,做到件件有答复,不允许推办,拖办,不办的现象发生。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对可能发生的事件进行认真分析,并研究了预防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事件的处置措施。
第三,坚持“七五”普法与下社区相结合组织办公室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下沉社区工作,与红旗社区开展共建工作,细化社区共建项目清单,为社区办理实事。安排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主动认领服务岗位,在服务过程中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法律常识、提供法律援助。

 

友情连接: | 中国普法网| 湖北司法行政| 湖北法治网| 武汉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