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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教育局七五普法总结

    发布时间:2021-03-11 11:13    浏览次数:
七五普法期间,新洲区教育系统法治工作在武汉市教育局和新洲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始终坚持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理相互促进,始终坚持把学校普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体机关干部教师学生尊法用法守法意识得到全面提升;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区教育系统在全面落实“停课不停学”组织开展网上授课基础上,普法教育与疫情防控相互促进,全体学生的学法守法观念进一步增强。
一、成立普法领导专班
为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法治建设(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委成员任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汪文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局信访维稳办公室,由信访维稳办公室具体承担法治办日常工作,负责“七五”普法的具体组织、分类指导和考核。局党委每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办公室每年制定下发《新洲区教育系统法治工作要点》和《年度区教育局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法治宣传工作与教育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
二、明确普法责任机制 
1.印发了《新洲区教育系统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新洲区教育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按照各执法科室和二级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能,做到普法内容和工作目标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明确。从执行的情况来看,各责任单位均能高度重视,能结合管理服务全过程开展面对面的普法宣传,把执法和管理的过程变成“以案释法”的普法宣传。
2.制定了《区教育局律师顾问团工作内容》,明文要求5名局法律顾问团成员每年各完成2篇“以案释法”的案例撰写,并定点联系5所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讲活动。七五期间,法律顾问团共撰写案例30 篇,其中 13篇被收录入《武汉市教育系统优秀法律服务案例汇编》,共深入全区街镇学校开展“法律进校园”等普法宣传活动 370余场次,惠及师生11 万余人。
3.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落实中小学法治课程。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的“六个下功夫”为统领,加强《道德与法治》课程建设,做到了青少年法治教育教学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进一步增强学校普法工作的系统性、实践性和实效性。
三、落实普法行动举措
1.精心制定教育局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方案。将专题法治学习列入其中,针对《国家安全法》、《宪法修正案》、《监察法》、《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市教育局2017年颁布的《武汉市教育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和《武汉市教育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两项制度等法律党规开展集中学习,局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并坚持每年亲自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授课2次以上。
2、建立法治专项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以“突出思想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践性、提升实效性”为遵循,精准设计年度培训“菜单”,开展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的法治能力培训,重点学习《武汉市中小学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试行)》、《武汉市中小学教师校内申诉处理办法(试行)》及《武汉市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提升三项制度知晓率,为继续大范围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7月23日组织局主要领导、科室负责人及局直属单位行政负责人参加了《民法典》专题培训会议。将法治培训纳入教师岗位培训课程体系,共选送15名法治课骨干教师外出进修培训着力提升法治教师在适应新时代、运用新技术等方面的素养和能力。
3.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倒逼机关公务员学法,形成学法、守法、用法、普法的良好氛围。建立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相关制度,每年开展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法2次以上。落实教育系统内部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学法,在历年无纸化学法用法网上考试中,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参与率和优秀率均达100%。
4.将法治能力评价作为干部任职的必要条件。每年区教育局都会组织新提拔的科级和校级干部进行一次法治能力测试,由局律师顾问团进行命题,规定时间进行集中测试,并将测试成绩进行公示,将其作为干部选拔和晋升的硬性条件。
四、开辟法治宣传渠道
1.把握法治渗透主渠道。落实中小学法治课程,发挥法治教育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道德与法治》课程建设。以宪法为重点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持续组织开展“与宪法同行 让法治生辉”活动。组织全体师生网上开展《传染病预防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知识学习。发动师生开展校园和居家环境卫生的清理,宣传卫生治理、除“四害”与预防各种疾病的意义。
2.坚持开拓第二课堂。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以案释法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据统计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70余场次,惠及师生118000余人。每逢寒暑假,区教育局组织各街镇学校依托全区13个留守人员服务站,发动志愿者利用假期,开展以针对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子女、学困生等五类特殊学生的“五关爱”行动,不断加强留守儿童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利用 “6·26” “11·9”、“12·2” “12·4”等专题宣传日,联合相关部门组织部分学生走上街头共同开展道路法治宣传活动。
3、积极开展“三项”释法。每年我局均组织全区中小学开展了“以案释法、专家释法、漫画释法”三项释法活动。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低龄化趋势、多样化发展,结合发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从道德和法律的角度进行了专业地解读,同时穿插自我保护小常识,注重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和危险防范意识的形成。
4.积极营造法治氛围。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我区各中小学校于集中开展国家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可为的浓厚氛围。活动得到了区司法局及各街镇司法所的大力支持,双柳街中心小学制作的《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得到检察院的大力推广,旧街中学、邾城二中制作《禁毒法》、《国旗法》视频各一部。
5、为防止网络授课中不良政治思想传播,区教育局建立了网课审核机制,由区教研室和各高中分头负责网课教学研究和指导,对教师网络授课加强管理和审核把关,把爱党、爱国、遵纪守法等教育融入网课教学之中。同时网上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活动20余次,指导师生、家长理性认识、科学防范,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
五、依法开展治理工作
1、坚持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坚决落实省市教育局已取消的证明事项。组织各有行政权力的科室和单位对《区教育局行政权力项目清理》必须保留的30项行政权力事项中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加快完成事项证明清理工作、清理取消教育领域各种不必要证明。学生转学,网上提交证明材料,一步到位;校车使用许可,取消村级街道两级审批流程;体育中考免考,只需医院提供有效证明。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范审批必需的证明材料。
2、全力推行信用体系建设。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中考提前批优录政策”、“留守儿童就近入学政策”、“农村贫困生寄宿生生活补助”、“精准扶贫”等热点问题全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制,实施信用承诺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强化行政决策落实的监督。严格落实《武汉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武汉市教育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和《武汉市教育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强化对教育行政执法法治审核和公示。着力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4、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健全外部监督制度,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和建议,议案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广泛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网络舆情信息,充分发挥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原则。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力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也一并通过新洲教育网、新洲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切实加强行政权力行使的过程监管,着力打造阳光透明机关。
5、发挥法律顾问团作用。2019年,法律顾问对我局唯一一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洲区学前教育管理细则的通知》中与武政规【2017】6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中不一致的地方报请区人民政府进行修改;协助区教育局开展《武汉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武汉市国旗升挂使用管理办法》、《新洲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等重要文件的修订意见征求工作;对“学校临时用工劳动合同”进行了再一次审查,起草下发临时工用工合同样本;成功完成行政诉讼案3起,调解涉及教育的合同纠纷6件。在《武汉市教育系统优秀法律服务案例汇编》中,我局13篇案例入选全市十件优秀教育法律服务案例。
6、开展法治创建工作,推进法治品牌建设。持续推进《武汉市中小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试行)》、《武汉市中小学教师校内申诉处理办法(试行)》和《武汉市中小学生家长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三项试点工作。2017年,与区司法局、区普法办联合印发了《新洲区校园法务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在基础建设方面做到一有固定场所;二有统一标识;三有宣传资料;四有教育局统一印制专门工作台账。在制度建设方面,制定了《新洲区校园法务室工作职能》,目前“一室三长两顾问”的工作运行机制已初步建立。2018年,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法治教育品牌建设工作。全区学校积极利用校内外法治教育资源,开展法治管理、学科法治渗透、主题教育、班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项目、节日纪念日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仪式教育活动等特色鲜明的教育品牌活动。
六、提升社会法治实效
1.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参与研究制定了《武汉市教育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和《武汉市教育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两项制度的修订,拟定了《区教育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和《新洲区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制定出台了《新洲区教育局行政执法内部监督考核制度》。
2.法律队伍进一步专业。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了《教育法律顾问团工作内容》,常年聘任5名律师组建成我局法律顾问团,为依法治教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制定了《新洲区教育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办法》,用制度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职能转变、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行政资源优化配置等重要工作,特别是对外合同和重大的行政决策必须提交法律顾问团审核。2017年我局法律顾问工作在全市教育局法治工作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交流。
3.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七五”普法启动以来,全区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班子成员无一例违纪违法现象,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对象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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