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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税务局“七五”普法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2-25 15:18    浏览次数:

 
2016年以来,新洲税务部门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把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税的长期性基础工作,深入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法治观念。尤其是十九大以来,区局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大力开展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坚决落实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为市场主体减税降费,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强普法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七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大力推进税收普法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水平。工作开展以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区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安排落实督促和检查普法及依法治理各相关工作,各科室结合部门实际,各司其职,切实做到普法宣传工作的部署、措施、监督、总结“四落实”。2016年至今,年均开展税收政策宣传200余次,其中包含总局、省市局组织的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及区委组织的宪法宣传日等大型活动,也包括税务干部深入企业,面对面讲解税收政策等政策宣讲活动,普法工作实现了年年有、月月有、日日有、时时有。在上级普法办的坚强领导下,区局做细做足做透普法宣传,近年来,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服务满意度显著提升,区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怀喜同志被评为武汉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二、创新普法宣传方式
(一)明确年度普法重点。围绕税收重点工作及时为纳税人提供详细的咨询解答服务。2016年,将重点明确为“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增值税,确保了改革有序有力推进。2017年,将重点确立为“国税地税合作”,开启了国税地税合作的新篇章。2018年,分设24年的国税地税合并为一家,区局将税务机构改革列为当年普法宣传重点,及时发布机构改革过程中税收政策调整。2019年,将党中央、国务院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作为重中之重来宣传,有力地激发了市场活力。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区局不遗余力地宣传落实支持疫情防控系列优惠政策,为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和地方经济疫后重振贡献税务力量。
(二)拓宽税收宣传方式。利用税企QQ群、微信公众平台、LED宣传大屏及制作的宣传视频等新媒体工具,长期流动播放学习宣传宪法及税收法律法规,进一步拓宽宣传覆盖面,使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更加方便快捷的了解宪法法律、税收法律和税收优惠政策等相关知识、规定,提升优化纳税服务,有效加强税收法治环境建设。特别是在今年,在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基础上,创新开展税收“云课堂”,选调精干力量组建讲师团队,把税收宣传服务从线下搬到线上,分时分批分类,密集筹划多场税收“云课堂”,组织纳税人缴费人齐聚网络,“云”上听课,让纳税人既能听语音,又能看课件,宣传形式受到广泛欢迎。
加大税法普及力度一是做好税法宣传月品牌。在每年4月税法宣传月期间,区局党委班子深入基层联系点和企业,宣传税收政策,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询问企业经营、涉税业务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适时在区委会议中心、阳逻经济开发区创业大厦、武汉生物工程学院等地举办纳税人专项培训。二是常态化开展“税收宣传片展播”活动。联系位于邾城、阳逻地区各大商场、超市的屏幕运营方,集中时间播放税收宣传动漫电影,让更多纳税人应知尽知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三是积极参与“花朝节”税法宣传。利用好地方特色节日文化,精心组织,面向广大群众商贩宣讲税收政策。四是参与全区“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每年12月4日,在红旗街中心宣传点,通过宣传展板和宣传资料,宣传讲解税收法律法规。
三、抓住普法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明确指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要求;党的十九大对深化依法治国做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市局及党委政府普法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增强抓普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普法抓执法,通过普法抓遵从,在全社会积极营造遵法守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二)学法立规夯实依法治税基石。建立和完善税务干部学法制度,提升区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一是根据区局《干部学法制度》以及省局、市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列为法治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制定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中心组学法、办公会前学法计划,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说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二是开展每月学法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如脱产培训、网络培训、以会代训、专题研讨、法制讲座、自学等。要求全年每人学习时间不少于40课时,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在每月学法通知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自学。
(三)聚力惠企惠民确保优惠政策真落实。一是全面推行疫情期间小规模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留抵退税有关政策。二是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购进固定资产、疫情防控捐赠以及发放抗疫医务人员奖金等,宣传落实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三是落实财产和行为税优惠政策,今年疫情期间累计为335户纳税人办理了房产税减免,为438户纳税人办理了土地使用税减免。四是落实阶段性免征减征企业社保费政策。五是落实落实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政策,累计受理审批延期申报335户,延期缴纳12户。
(四)升级纳税服务助推营商环境再优化。一是及时发布《“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及问题解答》等文件,全面推广“非接触式”办税。二是强化导税预约服务,增强网络咨询团队力量,确需现场办税的,引导纳税人通过预约分期分批有序办理。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采取“直通办、容缺办、预约办”的方式快速办理。三是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在线答疑,分流缓解办税缴费场所的压力,最大限度提高办理效率、压缩办理时间。拓展“云闪付”平台对公缴纳税费,帮助更多的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轻松缴纳税费。同时,通过办税时间、办税场所、办税渠道等多种方式交错引导纳税人错峰办税,网上申报率平均保持在98%以上。
(五)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优化法治税务。一是仔细研读上级下发的“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办法、培训材料,根据区局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了区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3项制度。二是组织全体干部参加“三项制度”相关培训,确保对“三项制度”的内涵、重要意义及基本操作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完成执法记录仪统计及配备等准备工作,截止目前,区局9个税务所共配备执法记录仪21台。三是制定“三项制度”专题培训方案,开展“三项制度”分级分类学习培训,同时在区局编写的执法资格考试模拟试题中,将“三项制度”有关知识点融入其中,实现了执法资格考试和“三项制度”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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