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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2-25 15:19    浏览次数:

 
2020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新洲区普法办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创了普法工作新局面。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成情况及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1.为了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成立区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局书记、局长任组长,全体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法制科科长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并根据情况二次调整区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家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2.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绩效目标管理。法治建设、法治城市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与工作目标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督促、同考核。
(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1.2016年,印发《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2020年法治建设暨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学法用法实施意见》、《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对象和要求,步骤和安排,组织领导和保障等。
    2.2016年以来,每年制定了《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等制度,对普法宣传工作进行年度落实部署,细化任务,压实职责,保证普法宣传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并落地见效。
(三)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1.强化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带头学习法治理论。自2016年以来,我局每年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将法治理论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党组成员带头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论述等,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
   (2)开展培训教育活动。2016年,组织干部职工8次参加“法制大讲堂”、“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和培训。2017年,区局组织了多期执法干部培训学习,重点培训执法办案,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商事制度改革等法律法规知识。2018年,请黄冈师范学院专职队伍对全体干部进行了市场监管专业化能力辅导培训,还组织259人次参加了国家和省市组织网上工商、食药的专题培训。2019年,区局集中全系统干部职工对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规章培训。区局793人次参加了新洲区2016年至2019年度公务员(参公人员)集中学习培训。
   (3)开展“法宣在线”学习。2016年,区局全体学员完成600积分学习任务,222人参加考试,参考率100%,平均分数99.18。2017年,全体学员参加网上课程学习,完成了2400积分任务,207人参考,参考率100%,平均分数98.85。2018年,区局189人参考,参考率100%,平均分数98.97。2019年,按照省的文件通知和区普法办要求,及时调整合后的市场监管系统人员调进、调出。学员考试,参考人员171人,参考率100%,平均分数99.26。
(4)对防疫精神和相关法律宣传。2019年疫情期间,为了市场监管履职的需要,及时将有关法律规定和国家局、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通知及时宣传普及到系统内每一名执法人员,为疫情期间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
(5)开展道德教育。利用“道德讲堂”、“支部主题党日”,学习法律知识同时开展新形势、新精神、新思想、新理念的学习教育,宣传好人好事,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核心价值观。
 2.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明确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每年区局制定了普法工作要点及普法责任清单,同时将普法依法治理纳入区局绩效目标考核,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将责任落实到各普法单位、到人。
(2)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系统内普法单位利用培训、讲座、咨询、以案释法等形式,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开展工商、食品药品、质量、价格普法宣传活动。2016年,区局对企业、学校等开展工商、食品药品安全法律宣传20场次。2017年,实施的“法治惠民”项目,建设四个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基地,有针对性地对乡村、社区、学校、市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普法培训达2000多人次。2018年,开展宣传20场次,普法培训达2000人次。特别是深入开展“四书五进”宣传服务活动。发宣传资料5360份,“四书”463份,进企业507个,强化宣传,优化服务。2019年,组织开展普法宣传20场次,普法宣传培训2000人次。
(3)开展电视台宣传活动。2017年,新洲区市场监管局结合“食药安全健康行”,在新洲区电视台举办了四期“食情药事”栏目,邀请相关专家开展法制讲座,宣讲食品药品法律和安全知识。
(4)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举办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3.15”消费维权、“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宪法宣传日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各普法责任主体根据消费者和市场主体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升全社会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
(5)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复议诉讼、纠纷调解、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结合立法、司法、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推行说理式执法,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及时解惑,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6)“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疫情期间,为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局系统印制《告经营者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通过发布通告、送达告诫书、召开价格提醒会、约谈会等形式,督促口罩、药品、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须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加强价格自律,履行社会责任,确保防疫期间防疫物品和“菜篮子”等民生商品价格稳定。全局共发放张贴各类通告、通知、一封信、告诫书等12000余份,约谈企业(含经营者)358人次。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交易市场监管宣传。在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生产加企业等显著位置张贴3500份宣传单,同时发放“拒绝野味”警示标贴资料3000份。
    3.开办法治宣传专刊
区局依托“法治市场监管”专刊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该专刊运行二十一年来,共编发了学习资料208期,该专刊从“一月一法” “法治工商”到“法治市场监管”,一直坚持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服务市场执法监管”为重任,融及时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为一体服务执法监管,解读市场监管相关知识理论,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制度。同时从2016年以来,还将《法治市场监管》进行编印成册,发放系统各单位方便学习和查阅,该宣传专刊在普法宣传,学法用法中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
   (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
    1.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施普法基地工程,2017年,区局建好潘塘金寨村、新洲区第一中学、邾城街城南菜场、清安社区四个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基地,定期组织人员、专家在宣传基地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并及时更新宣传栏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知识内容。法治文化宣传栏,区局及各市场监管所(队)充分利用单位电子显视屏这一载体设置法治宣传栏进行法治文化宣传。
    2.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按市、区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工作要求,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根据《新洲区2016年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明确创建2016年区级法治示范的通知的要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申报区级法治示范单位创建,2016年,制定了《新洲区市场监管局2016年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按照省食药监管局开展基层标准所创建和市工商局开展示范所创建活动的要求部署,积极组织区局6个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申报创建活动;2017年,印发《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区局6个基层所申报创建活动;2018年,制定了《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创建标准所、示范所活动方案》,组织6个基层所申报标准所、1个基层所申报示范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2017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得区委法治创建示范单位称号,6个基层所获得标准所称号。
    3.开展法治文化竞赛活动。2016年,参加市工商局、市人社局关于全市工商系统第二届岗位技能竞赛活动,区局组织13人参赛,7人取得了优异的成绩。2017年,参加全市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招商引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区局选派了10人参加,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18年,参加了全区“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活动。2019年,参加“全国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竞赛”,区局100名市场监管干部参加,在系统掀起学法用法新高潮;全局200人参加了湖北省“宣教月”知识测试,取得了很好成绩。
(五)加强依法治理  提升监管服务效能
    1.清理规范权力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2015年7月,整合工商、食药组建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进一步深化改革融合质监、价格、知识产权部门职责,对整合后权力清单715项进行清理和认领,并在湖北省政府服务网上公示,使市场监管权力清单和程序清单公开、透明,保障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2.落实行政部门聘请法律顾问。自2016年以来,聘请湖北精图治律师事务所李建国律师为法律顾问。特别是自2019年以来,开展10次法律指导,出具了5份法律意见书。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参考,提高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提高了决策质量。
3.开展法制核审,提升办案水平。开展行政处罚案件法制核审工作,自2016年以来,共计核审一般程序的处罚案件640件。同时按行刑衔接的规定,并及时将行政处罚案件录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系统”信息平台,与区检察机关对接。2017年全年向公安机关移送4件涉嫌犯罪食品案件。案件流程全部在武汉市场监管办公云平台网上办理。
4.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区局总计715项权力清单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向社会进行公示、服务窗口信息公示、执法基本信息公示、行政处罚结果依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进行公示。二是行政执法过程记录。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文书格式、内容进行调整完善,形成了《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44种《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文书》。2016年,区局为20个执法单位配备一批录音笔、执法记录仪、摄像机。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凡是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决策事项均纳入法制审核中。
5.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定《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定》,2016-2020年期间,诉讼案件区局局长或分管领导出庭应诉,出庭率达100%。
6.加强监管执法,彰显为民服务
(1)开展市场整治、监管。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热点、难点,重点强化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治理,严守安全底线。2016-2020年间,我局累计查处食品安全和假冒伪劣违法案件700件,维护公平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消费纠纷调解,为民解忧。依托“12315”申诉举报平台和市(区)长热线,受理和解决企业和消费者的诉求。在“七五”普法期间,共办理各类申诉举报16354件,处理率100%,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加强疫情期与民生有关的价格监管。为保持我区疫情防控市场相关商品价格的稳定,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659人次,巡查相关市场主体,对存在违法行为的7家药店进行立案处理,没收不合格口罩33300片。
(4)对转供电环节违规收取电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2019年开始对转供电费环节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在检查中查获43家转供电企业违规收取电费问题,共责令经营者向用户清退多收电费1391957.92元。为做好转供电宣传,对各大商场及转供电的企业和商户发放《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汇编》30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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