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主页 > 普法动态 > 青山区 > 青山区
青山区      临江港湾社区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1-12-23 10:05    浏览次数:

近段时间高楼层的住户往楼下抛各种东西,造成了一些人员和财物的损伤,也几度引起火灾。国家反应的也是很及时的,不久就高空抛物做出司法解释。新施行的民法典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针对此事临江港湾社区工作人员带领居民观看《民法典》中高空抛物如是何规定的希望能够对居民有所帮助。

视频中讲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观看完视频后,居民一致表示会从自己做起,强烈抵制高空抛物现象!

 

友情连接: | 中国普法网| 湖北司法行政| 湖北法治网| 武汉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