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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针对集贸市场“缺斤短两”出台办法
发布时间:2024-12-26 23:52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4-12-26 23:52 浏览次数: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修订后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注重压实集市主办者主体责任,规定集市主办者应当配备用于公平复核的计量器具,并摆放在显著便捷位置;鼓励集市主办者建立红黄牌警示制度,将经营者计量违法行为予以公示;对计量失准拒不整改的经营者,可以追究违约责任直至清退出集市。
《办法》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集市主办者未按要求对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备案、更新以及未合理设置和妥善管理“公平秤”等计量器具,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应当使用计量器具进行测量而未使用且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纵容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此次修订主要是针对近年来集贸市场内不法商家“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现象,解决民生关注的热点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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