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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创平安 法治演出进乡村(青山区普法办)

    发布时间:2018-10-16 17:27    浏览次数:
【活动概况】
    为提升村民法治意识,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推进平安社区,平安村法治建设。8月21日晚,由武汉市青山区司法局、普法办主办的"法润民心创平安"法治文艺专场演出,在武汉市青山区八吉府街村湾向家尾村顺利开展。本次演出的11个节目涵盖歌舞、小品、快板等多种类别,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青山区法治文艺宣传队围绕“扫黑除恶,建设平安社区”主题创作了《扫黑除恶责任重》、《传销》、《步步走向深渊路》等法治文艺作品。湖北慢板《扫黑除恶责任重》揭示了十二种黑恶势力的表现形式,动员全民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句半《传销》通过诙谐幽默的语句,讲述了传销的危害,劝导群众远离传销,勤劳致富。演出结束之后,向围观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册。            
【重点宣传内容】
 1.什么是黑恶势力?
    黑势力:根据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解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特征: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以及百姓生活,造成一定的社会恐惧感。
    恶势力:是指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组织。根据法学家的解释,“恶势力”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特征:一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是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一般为5起或5起以上)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暴力性;三是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四是一般无合法经济来源,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的经济实体,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明确,或层次较低。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历时多长?分几个阶段?每个阶段的重点是什么?
    为期三年,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8年)正式启动、深入推进阶段。第二阶段(2019年):集中攻坚、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阶段。第三阶段(2020年):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阶段。
 3.扫黑除恶涉及哪些罪名?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开设赌场罪。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演出内容和形式接地气,提高普法针对性。本次法治文艺演出,在节目编排上以村民喜闻乐见的小品、快板、歌舞等形式为主,受到村民的热烈欢迎。在内容上,青山区法治文艺宣传队在创作作品时,坚持贴近村民日常生活,从群众日常生活中寻找灵感,写出来的作品接地气,受到群众欢迎。
    二是调动群众积极性,精心打造普法品牌。小品、快板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的曲艺形式,通过法治文艺演出进行普法宣传,充分调动了基层群众的创新精神,推出了一批优秀的普法文艺节目,也带动群众们参与活动的热情,推进传统曲艺文化与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融合,打造了青山区一道亮丽的普法品牌。
    三是有力推动“七五”普法工作实践。法治文艺演出的开展进一步培养群众的法治观念,对推动普法宣传工作,促进懂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有着积极的作用,也为加快建设平安和谐乡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尊法尚法意识真正深入民心,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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