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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年度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6 16:53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7-06 16:53 浏览次数:次
关于报送2022年度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学法用法示范带头作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现就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法对象
市级学法对象为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高等院校领导班子成员。
二、清单内容
清单制定包括共性清单制定和个性清单制定两部分。
共性清单由市里统一制定,适用于所有领导干部。
个性清单由各单位领导干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性质,主要学习与履行工作职责(或分管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学法方式
坚持以自学为主,线上学和集中学相结合,采取日常学法、集体学法、培训学法、讲堂学法、现场学法、讲法述法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武汉干部教育网络学院、武汉普法等平台,加强法律知识的自学。领导干部应对照学法清单,做好当年学法记录、学法心得和图片等资料的留存和备查。
四、报送要求
2022年度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的制定和实施纳入全面依法治国法治建设考核重要内容,请各单位对照清单内容认真组织制定。填报的清单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于2022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并在本系统、本部门予以公开。
联系人:张丹 联系电话:82658180
邮 箱: whspfb@qq.com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大道415号
附件:1.2022年度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共性清单
2.2022年度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个性清单
中共武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学法用法示范带头作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现就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法对象
市级学法对象为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高等院校领导班子成员。
二、清单内容
清单制定包括共性清单制定和个性清单制定两部分。
共性清单由市里统一制定,适用于所有领导干部。
个性清单由各单位领导干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性质,主要学习与履行工作职责(或分管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学法方式
坚持以自学为主,线上学和集中学相结合,采取日常学法、集体学法、培训学法、讲堂学法、现场学法、讲法述法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武汉干部教育网络学院、武汉普法等平台,加强法律知识的自学。领导干部应对照学法清单,做好当年学法记录、学法心得和图片等资料的留存和备查。
四、报送要求
2022年度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的制定和实施纳入全面依法治国法治建设考核重要内容,请各单位对照清单内容认真组织制定。填报的清单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于2022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并在本系统、本部门予以公开。
联系人:张丹 联系电话:82658180
邮 箱: whspfb@qq.com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大道415号
附件:1.2022年度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共性清单
2.2022年度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个性清单
中共武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附件1
2022年度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共性清单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宪法;
三、民法典;
四、党内法规;
五、省、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六、其他履行岗位职责应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
2022年度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共性清单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宪法;
三、民法典;
四、党内法规;
五、省、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六、其他履行岗位职责应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
附件2
2022年度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个性清单
单位:(盖章)
学法对象 | 拟重点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 | 拟采取的学习方式 | 完成时限 | |
(单位名称) | 主要领导 | |||
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