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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汉市“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7 09:10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0-05-07 09:10 浏览次数:次
各区(开发区、功能区)普法办,市直单位普法办:
自打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役以来,全市各区各单位普法工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普法办《关于务必做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全力以赴打赢武汉保卫战的意见》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现将《武汉市“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市普法办。
中共武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根据省普法办关于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全力以赴打赢武汉保卫战的意见,现决定在全市深入组织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宣传专项行动,注重以案释法,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注重把疫情防控普法工作融入到立法、执法、司法和公共法律服务全过程,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良好法治环境。
二、宣传重点
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以及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的有力举措;深入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和具体举措;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深入宣传各区各部门关于疫情防控普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三、责任分工
深入组织开展全市“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的规定要求,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1.请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部门负责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相关法规规定,在疫情防控相关立法修法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引导各方面正确理解、严格执行、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牵头负责在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工作中开展法治宣传;
3.请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牵头负责在公共交通工具、运输场站内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4.请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局牵头负责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5.请市卫健委、市普法办牵头负责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6.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防疫工作相关的价格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7.请市网信办、长江日报集团、武汉广播电视台指导网络媒体和广播电视媒体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支持和配合各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普法宣传行动;
8.请其他市直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开展相关法治宣传。
四、具体事项
全市各区各单位普法工作部门要紧紧围绕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各司其职,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凝聚合力,为提高全市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各区各单位将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各区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和各部门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分工。
2.做好全国普法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的解读宣传。
3.积极组织全市各区各单位微信公众号宣传全国普法办的疫情防控网上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4.征集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典型案例,选取典型案例在媒体上宣传发布,突出以案释法。
5.在“武汉普法”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和“武汉普法网”上开设“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栏,全方位宣传推送疫情防控普法信息。
6.以“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为主题,在全市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区各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肩负起法治宣传责任使命,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为推动全社会依法履行防疫义务,有序参与防控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要强化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做到宣传报道严谨规范、法律解读准确生动,避免群众和社会误解,防止产生舆情或负面影响。
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各区各单位普法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各有关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积极将法治宣传融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各区各单位负责普法工作的牵头部门,既要主动对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宣传,也要面向服务对象和帮扶群众开展防控疫情相关法律法规和防疫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普法宣传责任,组织动员各类媒体广泛有效地开展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形成覆盖广泛、立体传播、整体联动的普法声势和格局,坚定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
三是创新方法手段,注重宣传实效。要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求,结合人民群众的期待和关切,注重把握宣传内容、方式的正确性和方向性,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全方位推送疫情防控正面信息,传播专业法律知识和权威法治资讯,围绕疫情防控工作中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工作。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示范引领。各区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区本单位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的统筹部署、组织协调和推动落实。要及时将本区本单位工作情况和典型经验报送市普法办,市普法办将及时做好工作成效、经验作法、先进典型的总结推广。要把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情况,作为“七五”普法工作总结验收的重要内容纳入考评考核范围,推动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自打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役以来,全市各区各单位普法工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普法办《关于务必做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全力以赴打赢武汉保卫战的意见》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现将《武汉市“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市普法办。
中共武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武汉市“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根据省普法办关于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全力以赴打赢武汉保卫战的意见,现决定在全市深入组织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宣传专项行动,注重以案释法,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注重把疫情防控普法工作融入到立法、执法、司法和公共法律服务全过程,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良好法治环境。
二、宣传重点
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以及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的有力举措;深入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和具体举措;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深入宣传各区各部门关于疫情防控普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三、责任分工
深入组织开展全市“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的规定要求,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1.请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部门负责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相关法规规定,在疫情防控相关立法修法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引导各方面正确理解、严格执行、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牵头负责在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工作中开展法治宣传;
3.请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牵头负责在公共交通工具、运输场站内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4.请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局牵头负责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5.请市卫健委、市普法办牵头负责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6.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防疫工作相关的价格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7.请市网信办、长江日报集团、武汉广播电视台指导网络媒体和广播电视媒体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支持和配合各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普法宣传行动;
8.请其他市直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开展相关法治宣传。
四、具体事项
全市各区各单位普法工作部门要紧紧围绕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各司其职,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凝聚合力,为提高全市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各区各单位将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各区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和各部门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分工。
2.做好全国普法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的解读宣传。
3.积极组织全市各区各单位微信公众号宣传全国普法办的疫情防控网上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4.征集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典型案例,选取典型案例在媒体上宣传发布,突出以案释法。
5.在“武汉普法”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和“武汉普法网”上开设“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栏,全方位宣传推送疫情防控普法信息。
6.以“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为主题,在全市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区各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肩负起法治宣传责任使命,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为推动全社会依法履行防疫义务,有序参与防控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要强化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做到宣传报道严谨规范、法律解读准确生动,避免群众和社会误解,防止产生舆情或负面影响。
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各区各单位普法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各有关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积极将法治宣传融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各区各单位负责普法工作的牵头部门,既要主动对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宣传,也要面向服务对象和帮扶群众开展防控疫情相关法律法规和防疫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普法宣传责任,组织动员各类媒体广泛有效地开展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形成覆盖广泛、立体传播、整体联动的普法声势和格局,坚定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
三是创新方法手段,注重宣传实效。要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求,结合人民群众的期待和关切,注重把握宣传内容、方式的正确性和方向性,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全方位推送疫情防控正面信息,传播专业法律知识和权威法治资讯,围绕疫情防控工作中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工作。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示范引领。各区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区本单位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的统筹部署、组织协调和推动落实。要及时将本区本单位工作情况和典型经验报送市普法办,市普法办将及时做好工作成效、经验作法、先进典型的总结推广。要把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情况,作为“七五”普法工作总结验收的重要内容纳入考评考核范围,推动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深入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