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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0 11:46    浏览次数:
各区(开发区)普法办,市直各部门普法办:
 
    现将《全市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武汉市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
 
 
2018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全市“七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以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开展法治宣传系列主题活动为主线,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精准化、工作举措项目化、工作考核体系化、工作指导专业化,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深化依法治理实践,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打造国家中心城市和世界亮点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突出政治引领,强化宪法宣传
1. 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以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宣传、教育、引导上做文章。科学研判新形势,准确把握新要求,推进普法工作思维和方式创新,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 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全市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系列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宪法修订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宪法的地位作用和宪法实施的重要成就,积极宣传我市运用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进法治武汉建设的经验和做法。集中开展“与宪法同行 让法治生辉”主题宣传活动,着力推动国家机关宪法学习全覆盖,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宪法主题实践,推进“宪法宣传基层行”活动,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青少年的宪法意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形成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二、落实普法责任,增强工作实效
3. 推动出台并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制发的《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组织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做到年度有计划,每月有安排。高效推进系统内普法,扎实开展社会面普法。
4. 推动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将普法活动贯穿于执法司法全过程,加大优秀典型案例征集力度,进一步充实普法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库。定期组织行政案件审理旁听,推动行政案件审理旁听活动常态化。
5. 完善普法宣传督导考评体系。结合全国统一普法依法治理业务指标梳理工作,制定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核心指标及考评办法。加强普法宣传日常督导,做到业务数据定期归集,工作信息及时报送,全市战线量化排名。加强“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探索开展“谁执法 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考核第三方评估。
6. 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制定全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自评和迎检工作。对各区和市直普法成员单位落实“七五”普法决议情况予以督导,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全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评议。
    三、抓好重点对象,推进学法用法
7. 全面落实我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年终组织普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集中述法,将学法用法情况与目标责任制管理、干部选拔任用以及评先表彰结合起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突出抓好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的宣传教育。引导国家工作人员争当国家宪法法律、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8. 加强青少年普法。认真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结合《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颁布施行工作,组织开展青少年学法守法等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青少年普法阳光行动”品质,优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普法工作格局。 
    四、坚持需求导向,开展主题活动
9. 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普法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围绕长江文明之心、长江主轴、长江新城(新区)等城市战略布局和中心工作,围绕招商引资、资智聚汉、“四水共治”等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围绕防范非法集资、扫黑除恶、污染防治等专项活动,有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地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为促进全市中心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10. 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活动。围绕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实施“法润民心”“法惠民生”项目。组织市民法治体验等活动,加强对当事人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讲,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针对“网上群众工作部”意见集中的领域开展精准普法。针对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执法司法机关要组织专业人员和专家学者等进行法律解读,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11. 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活动。结合法律法规
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推行“一区一品”“一局一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3.15”“6.26”等主题鲜明、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精心组织“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宪法宣誓等系列活动。组织全市“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参加全省“年度法治人物”推荐评选工作。
12.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市、区各级普法领
导小组成员单位到下一级各基层单位开展普法活动全年不少于2轮。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三级“七五”普法工作联系点,争创1-2个全省“七五”普法重点工作联系点。
13. 深化法治创建实践活动。按照省、市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工作的意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坚持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相结合,组织开展“全市百佳法治创建示范点”评选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加强阵地建设,弘扬法治文化
14. 巩固法治文化阵地。实施普法基地工程,建好用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实践基地、法治体验场馆等,尽可能为群众提供“互动式”“体验式”的普法。大力推广法治文化广场、主题公园、体验园、体验馆等法治宣传教育园地建设,有效提升社区(村)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积极创建申报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和普法基地。
15. 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实施普法产品工程,创新普法平台和模式,依托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为全市人民提供更多的优质的法治宣传公共产品。组织制作有社会影响力的法治文化产品,引导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组织参加第三届全省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评选、展播活动。
16. 组织法治文化活动。开展法治文化课题研究、论文评选、文化交流、成果展示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文化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讲堂、文艺汇演等丰富的法治文化活动。适时组织法治文化工作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
17. 构建法治诚信体系。推动诚信建设和法治建设相结合,加强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探索构建政府机关法治诚信体系、社会行业法治诚信体系、公民家庭法治诚信体系,努力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氛围,形成全民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
    六、优化工作队伍,完善综合保障
18. 建强普法宣传骨干队伍。实施队伍建设工程,进一步选优、配强法治宣传专职人员,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和实践工作。加强区级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建由法律专业大学生、退休法官、检察官及司法行政干警组成的普法志愿队伍,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普法志愿服务的积极性,提升法治宣传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19. 打造普法宣传全媒体平台。实施舆论阵地工程,巩固传统媒体阵地,充分发挥报纸、杂志、户外媒体等各类平台的信息传播和价值导向作用,做到重要文件及时解读、重要活动及时报道、先进典型及时推介。进一步提高街面电子显示屏、建筑施工围挡、公交、地铁、机场等公共媒介普法信息传播力。实施“智慧普法”工程,强化“互联网+法治宣传”思维,结合“12348”武汉法网建设,提高普法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栏目等平台的运营管理品质,做强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普法平台,提升新媒体普法的互动性和影响力。 
20. 完善普法宣传机制保障。市、区各级要提高普法宣传在法治、综治考核中的占比,争取将普法依法治理纳入党政绩效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要全面落实普法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至2次联席会议。要配套完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激励等机制,确保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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