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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区法治文化广场

    发布时间:2018-09-11 15:15    浏览次数:

    2016年,武汉市新洲区政府投资200万在人民广场西南片区建设法治文化广场,依托现有广场,充分利用了其人流量大、宣传效应好等优势。建设时,在保留原有景观的基础上,加大了法治标识宣传、增添了法治宣传牌、法治小贴士等景观,巧妙的将各种法治元素融入广场建设中,使其与广场原有的绿地、小道、走廊有机结合,相映成趣。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不知不觉感受到法治教育、在潜移默化中强化了法治理念。
  法治文化广场分为法制广场、问津长廊、趣味说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四大主题功能区。

  法制广场功能区,这里的“法”“律”组调通过中国独特的书法艺术演变,展示了“法律”在中国历史的每个阶段的变化和运用,完美的将形式美学与法治内涵结合。眼前看到的景观雕塑叫獬豸 (xie zhi),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神兽,体形大者如牛,小者如羊,类似麒麟,全身长着浓密黝黑的毛,双目明亮有神,额上通常长一角,俗称独角兽。獬豸拥有很高的智慧,懂人言知人性。它怒目圆睁,能辨是非曲直,能识忠奸善恶,又有神羊之称,它是勇猛、公正的象征,是司法“正大光明”“清平公正”“光明天下”的象征。正中间介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两边是中国法治进程,我们选取了管仲变法,《法经》,商鞅变法,汉朝法律制度,《唐律疏议》,王安石变法,中国的司法改革,戊戌变法,《共同纲领》,《五四宪法》等十个有代表性的法治进程重点转折。

  问津长廊,这里把孔子问津文化与孔子的法治观结合起来,将孔子在新洲的独特文化遗迹嫁接到法治文化广场中,使法治文化广场有我们新洲特有文化底蕴。首先看到孔子圣像。接下来是孔子的法治观念,身正令行:执行者应带头遵守立法;宽猛相济:以刑罚辅助德;人存政举:由圣贤治国立法;以德去刑:德教具有消灭犯罪的功能;先教后刑:强调道德感化的作用。孔子的思想,经过战国时期的孟子、荀子和西汉董仲舒等儒家的继承和改造,长期影响了整个立法、司法活动。问津长廊最后是介绍孔子在新洲的问津典故。

趣味说法,主要功能就是普及法律知识,而通常的法治宣传比较枯燥,不容易被群众理解和接受,所以这里通过趣味说法的方式,用生动活泼的形式来展现法律,法律不是老百姓平日触不可及的事,法就在生活里,法就在趣味间。在这里特意设置了异形长廊休息区,将功能与内容相结合,休息廊架填补了人民广场休息区域少的功能要求,人们在休息停留时还能欣赏趣味生动的法治漫画。

青少年普法教育区,是通向儿童游乐区的一条小道,色彩丰富、生动形象的卡通动物符合孩子们的阅读兴趣,趣味故事讲诉未成年的权益,让青少年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从而达到普法教育的目的,这里的内容也是每个月更新的。

  为了创新普法形式,我们设计了法治灯谜,特意将谜面、谜底分开,谜底藏在法治宣传栏,引导人们群众探寻答案时进一步关注宣传栏里的其他法律知识,也以法治灯谜这种独特的方式,把法治宣传教育同传统文化结合起来,使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法治文化,寓教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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