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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31 18:25    浏览次数:
依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市普法办《关于印发〈武汉市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安排责任分解〉的通知》要求,结合检察职能,制定武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普法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刑法》、《民法总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环保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检察工作有关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市检察院机关干警、职工;司法活动中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及相关人民群众。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全面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依法履职的能力,不断提高普法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为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行动计划
(一)制定2020年度普法工作方案,对照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开展自查自纠,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补齐短板,逐项抓紧落实。(责任部门:干部教育培训部,完成时限:5月)
(二)建立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全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完成时限:10月)
(三)把法治宣传教育列为干警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必训内容。全体干警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在线学习,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干部教育培训部、各部门,完成时限:全年)
(四)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充分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将普法嵌入执法程序,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加司法透明度。做好以案释法案例报送工作,按照市普法办案例编报标准,每月报送案例不少于1篇。(责任部门:各业务部门,完成时限:全年)
(五)持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干部教育培训部、各部门,完成时限:全年)
(六)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在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工作中开展法治宣传,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责任部门:各部门,完成时限:全年)
(七)以助力企业复产复工为重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积极探索服务企业的新途径、新方法和新思路,结合“处级干部联系服务规上企业”专项工作,通过座谈会、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和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活动,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完成时限:全年)
(八)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扎实做好“法治副校长”工作,推动法治宣讲工作,确保法治教育效果,促进法治校园、安全校园建设。(责任部门:第八检察部,完成时限:全年)
(九)开展法律服务进农村活动。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定期组织检察干警深入我院精准扶贫帮扶村——蔡甸区张湾街禾稼村,开展法治宣讲和普法教育,切实提高村干部和村民的遵纪守法意识。(责任部门:干部教育培训部,完成时限:全年)
(十)充分利用好“武汉检察”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网站等全媒体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责任部门:新闻办,完成时限: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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