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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市委统战部 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0-08-07 17:22    浏览次数:
依据市普法办《关于印发<武汉市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安排责任分解>的通知》和《2020年全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市委统战部工作职能,现制定中共武汉市委统战部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普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对内:市委统战部工作人员。
对外:相关统战成员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做好“七五”普法的收官和“八五”普法的谋划为主线,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加大普法工作力度,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在市委统战部全面落实,明显增强部机关工作人员和统战成员的法治意识,法治机关建设取得显著效果。
四、行动计划
(一)计划制定阶段(2020年1月-4月)
1、全面制定市委统战部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1-4月)
2、制定市委统战部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1-4月)
3、制定《2020年度中共武汉市委统战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继续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部理论中心组重要的学习内容。(责任部门:研究室,完成时限:1-4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月-12月)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部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依法治国专题全年不少于2次。(责任部门:研究室,完成时限:6月、9月)
2、开展一次统战系统普法教育培训讲座。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责任部门:机关党办、办公室,完成时限:6月)
3、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交办的任务、2020年工作要点中的相关工作任务以及所承担的区域依法治理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
4.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决战脱贫攻坚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国家安全、防恐、消防、保密、宗教、质量、电信网络诈骗、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 。(责任部门:办公室、经济处、民宗处、知工处、机关党办,完成时限:全年)
5、大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融入管理、服务工作实践中。利用部机关网站、公众号、宣传栏和各种会议组织宪法学习宣传。(责任部门:研究室、干部处,各处室,完成时限:12月)
6.持续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部机关各支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突出宣传党章,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度。(责任部门:机关党办、研究室,完成时限:全年)
7、学习宣传《宗教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责任部门:民宗处、侨务处,完成时限:全年)
8.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湖北省《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提升机关干部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9、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加强对口社区法治宣传。组织好学习宣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防护知识。结合 “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加强部机关与对口联系社区的联系,组织开展对口社区法治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办,完成时限:全年)
10、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宣传工作,参与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利用部机关宣传栏武汉统一战线网站、公众号、内网、各领域微信群,宣传法治及统一战线法律法规。参与市“文旅普法轻骑兵”、市“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创新案例”评选、“我与宪法”微视频、法治动漫微视频等活动。 (责任部门:研究室、办公室,相关各处室,完成时限:全年)
11、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开展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注重创新学习方式,扩宽学习渠道。做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网络安全宣传周、国际禁毒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各类法治宣传月、周、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责任部门:机关党办、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
12、开展同心律师服务团进民企、网络人士线上咨询活动,组织召开改善营商环境与民企对接会。(责任部门:知工处〈新阶层处〉、经济处,完成时限:11月)
13.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组织机关干部网上观看等形式旁听庭审和有关法治活动。(责任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10月)
14、加强部机关学法用法工作,重大事项咨询机关法律顾问,在工作中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责任部门: 各处室,完成时限:全年)
15、组织和完成年度部机关干部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活动,完成年度法宣在线学法内容和学习课时,参考率及合格率达到95%。(责任部门:机关党办,完成时限:11月)
 (三)总结阶段(2020年每季度末)
各处室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每季度工作进行总结和报告,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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