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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市委统战部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9-08-15 17:40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9-08-15 17:40 浏览次数:次
依据市普法办《2019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市普法办《关于印发<武汉市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安排责任分解>的通知》要求,结合市委统战部工作职能,现制定中共武汉市委统战部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普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特色主义思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党内法规。个性普法内容为学习与宣传《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
二、普法对象
对内:市委统战部工作人员。
对外:统战成员对象。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加大普法力度,推进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在市委统战部落地见效,明显增强部机关工作人员和统战成员的法治意识,法治机关建设取得显著效果。
四、行动计划
(一)计划制定阶段(2019年1月-4月)
1、全面制定市委统战部2019年普法工作计划。(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1-4月)
2、制定市委统战部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1-4月)
3、制定《2019年中共武汉市委统战部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用好集中研学、专题研讨、调研学习等各类学习方式载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执行“一学一报”制度,加强对领导学习记录的提醒督办,推动中心组学习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高中心组学习的质量和水平。(责任部门:研究室,完成时限:1-4月)
(二) 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月-12月)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部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依法治国专题全年不少于2次。(责任部门:研究室,完成时限:5月、9月)
2、开展一次统战系统普法教育培训讲座。(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6月)
3、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宗教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责任部门:重点是民宗处、侨务处,各处室,完成时限:全年)
4、全面推动贯彻实施宪法,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融入管理、服务工作实践中。组织新岗位任职公务员宣誓活动。(责任部门:干部处,完成时限:8月)
5、开展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将国家安全法系列普法教育活动纳入部机关全年干部教育范围。开展观看国家安全知识宣传片,安排安全防控知识宣传专栏等活动。组织好部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增强政治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网络安全、金融安全等方面安全意识。(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4月)
6、、组织和完成年度部机关干部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活动,完成年度法宣在线学法内容和学习课时,参考率及合格率达到95%。(责任部门:机关党办,完成时限:10月)
7、开展同心律师服务团进民企活动,开展改善营商环境市司法部门与民企对接会。(责任部门:经济处、知工处,完成时限:11月)
8、大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利用部机关网站、公众号、宣传栏和各种会议组织宪法学习宣传。组织各领域统战成员国家宪法日的学习活动。(责任部门:研究室、各处室,完成时限:12月)
9、认真做好统一战线方面信访工作,化解积案。(责任部门:办公室、侨务处,完成时限:全年)
10、充分利用部机关宣传栏,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宣传工作。在武汉统一战线网站、公众号、内网、各领域微信群中设立专栏,宣传法治及统一战线法律法规。(责任部门:重点是研究室、办公室,各处室,完成时限:全年)
11、与共建扶贫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按照国家和省市“扶贫日”活动要求,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10.17”市扶贫日活动及系列活动,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责任部门:机关党办,完成时限:10月)
12、加强部机关各支部与对口联系社区的联系,组织各支部开展对口社区法治宣传活动。(责任部门: 机关党办,完成时限:11月)
13、加强部机关学法用法工作,重大事项咨询机关法律顾问,在工作中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责任部门: 各处室,完成时限:全年)
14、组织好“学习强国”学习工作。注重创新学习方式,扩宽学习渠道,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定期通报部机磁学习积分情况。(责任部门:机关党办,完成时限:全年)
15、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责任部门:各处室,完成时限:全年)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1月-12月)
各处室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普法办。
一、普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特色主义思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党内法规。个性普法内容为学习与宣传《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
二、普法对象
对内:市委统战部工作人员。
对外:统战成员对象。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加大普法力度,推进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在市委统战部落地见效,明显增强部机关工作人员和统战成员的法治意识,法治机关建设取得显著效果。
四、行动计划
(一)计划制定阶段(2019年1月-4月)
1、全面制定市委统战部2019年普法工作计划。(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1-4月)
2、制定市委统战部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1-4月)
3、制定《2019年中共武汉市委统战部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用好集中研学、专题研讨、调研学习等各类学习方式载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执行“一学一报”制度,加强对领导学习记录的提醒督办,推动中心组学习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高中心组学习的质量和水平。(责任部门:研究室,完成时限:1-4月)
(二) 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月-12月)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部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依法治国专题全年不少于2次。(责任部门:研究室,完成时限:5月、9月)
2、开展一次统战系统普法教育培训讲座。(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6月)
3、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宗教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责任部门:重点是民宗处、侨务处,各处室,完成时限:全年)
4、全面推动贯彻实施宪法,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融入管理、服务工作实践中。组织新岗位任职公务员宣誓活动。(责任部门:干部处,完成时限:8月)
5、开展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将国家安全法系列普法教育活动纳入部机关全年干部教育范围。开展观看国家安全知识宣传片,安排安全防控知识宣传专栏等活动。组织好部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增强政治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网络安全、金融安全等方面安全意识。(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4月)
6、、组织和完成年度部机关干部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活动,完成年度法宣在线学法内容和学习课时,参考率及合格率达到95%。(责任部门:机关党办,完成时限:10月)
7、开展同心律师服务团进民企活动,开展改善营商环境市司法部门与民企对接会。(责任部门:经济处、知工处,完成时限:11月)
8、大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利用部机关网站、公众号、宣传栏和各种会议组织宪法学习宣传。组织各领域统战成员国家宪法日的学习活动。(责任部门:研究室、各处室,完成时限:12月)
9、认真做好统一战线方面信访工作,化解积案。(责任部门:办公室、侨务处,完成时限:全年)
10、充分利用部机关宣传栏,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宣传工作。在武汉统一战线网站、公众号、内网、各领域微信群中设立专栏,宣传法治及统一战线法律法规。(责任部门:重点是研究室、办公室,各处室,完成时限:全年)
11、与共建扶贫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按照国家和省市“扶贫日”活动要求,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10.17”市扶贫日活动及系列活动,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责任部门:机关党办,完成时限:10月)
12、加强部机关各支部与对口联系社区的联系,组织各支部开展对口社区法治宣传活动。(责任部门: 机关党办,完成时限:11月)
13、加强部机关学法用法工作,重大事项咨询机关法律顾问,在工作中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责任部门: 各处室,完成时限:全年)
14、组织好“学习强国”学习工作。注重创新学习方式,扩宽学习渠道,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定期通报部机磁学习积分情况。(责任部门:机关党办,完成时限:全年)
15、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责任部门:各处室,完成时限:全年)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1月-12月)
各处室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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