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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信访局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8-10-23 09:27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8-10-23 09:27 浏览次数:次
一、普法内容
(一)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二)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三)大力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四)加强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
(五)大力宣传《信访条例》、《武汉市阳光信访管理办法》、《武汉市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管理办法》。
二、普法对象
(一)全市信访干部、信访工作人员。
(二)信访工作服务对象。
三、普法目标
(一)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信访工作全过程,在工作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普治并举,积极推进信访法治实践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在履行好系统内部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拓展普法覆盖面,努力提高信访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三)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在日常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结合自身职能,紧抓“5.1”《信访条例》施行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段和节点,集中开展主题鲜明、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普法活动。
(四)坚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办公室做好计划、协调、指导等牵头工作,综合处负责法治宣传总体工作,各处室结合本职工作负责普法责任的落实,完善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四、行动计划
(一)2017年12月—2018年4月
1.对2017年市信访局各处室普法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通报(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月5日)。
2.研究部署2018年普法重点工作,拟定2018年普法工作方案、学法工作计划等文件(2018年3月1日——2018年4月30日)。
3.开展国家安全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2018年4月15日——2018年4月20日)。
(二)2018年5月—2018年12月
1.加强市信访局普法宣传队伍建设,打造系统内部
网上普法互动平台,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轮流发起话题讨论,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参与。(2018年5月2日——2018年5月15日)
2.以“1+n”形式开展局理论中心组学法——1指将党内
法律法规学习固定化,每月学习1次;n指n个专题,结合国家安全日、宪法日等特殊节点及市普法办工作要求开展专题学习,每季度至少1次(2018年全年)。
3.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无纸化学法用法,完成规定课时,参与率达100%(2018年5月——2018年9月)。
4.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法律知识培训,全年不少于2
次(2018年6月、2018年11月)。
5.结合市、区领导下基层大接访活动进行《信访条例》及普法宣传工作。(2018年全年)
6.结合市信访局党建品牌创建——“吴天祥小组在行动”活动,在社区居民中开展普法宣传。(2018年全年)
7.加强网络普法宣传工作,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微信公众号全方位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2018年全年)
(一)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二)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三)大力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四)加强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
(五)大力宣传《信访条例》、《武汉市阳光信访管理办法》、《武汉市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管理办法》。
二、普法对象
(一)全市信访干部、信访工作人员。
(二)信访工作服务对象。
三、普法目标
(一)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信访工作全过程,在工作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普治并举,积极推进信访法治实践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在履行好系统内部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拓展普法覆盖面,努力提高信访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三)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在日常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结合自身职能,紧抓“5.1”《信访条例》施行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段和节点,集中开展主题鲜明、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普法活动。
(四)坚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办公室做好计划、协调、指导等牵头工作,综合处负责法治宣传总体工作,各处室结合本职工作负责普法责任的落实,完善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四、行动计划
(一)2017年12月—2018年4月
1.对2017年市信访局各处室普法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通报(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月5日)。
2.研究部署2018年普法重点工作,拟定2018年普法工作方案、学法工作计划等文件(2018年3月1日——2018年4月30日)。
3.开展国家安全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2018年4月15日——2018年4月20日)。
(二)2018年5月—2018年12月
1.加强市信访局普法宣传队伍建设,打造系统内部
网上普法互动平台,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轮流发起话题讨论,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参与。(2018年5月2日——2018年5月15日)
2.以“1+n”形式开展局理论中心组学法——1指将党内
法律法规学习固定化,每月学习1次;n指n个专题,结合国家安全日、宪法日等特殊节点及市普法办工作要求开展专题学习,每季度至少1次(2018年全年)。
3.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无纸化学法用法,完成规定课时,参与率达100%(2018年5月——2018年9月)。
4.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法律知识培训,全年不少于2
次(2018年6月、2018年11月)。
5.结合市、区领导下基层大接访活动进行《信访条例》及普法宣传工作。(2018年全年)
6.结合市信访局党建品牌创建——“吴天祥小组在行动”活动,在社区居民中开展普法宣传。(2018年全年)
7.加强网络普法宣传工作,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微信公众号全方位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2018年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