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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8-05-21 16:26    浏览次数:
一、普法内容
《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普法宣传
二、普法对象
武汉市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团员青年
三、普法目标
通过开展《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普法宣传活动,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引导青少年依法行使权利和义务、自觉预防违法犯罪,增强家庭、学校、社会等各界人士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培养法治文化素养和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要求,为全面依法治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行动计划
(一)2017年12—2018年3月
开展普法宣讲团骨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条例》宣传普法教育工作骨干队伍的业务水平,建设一支专兼职高素质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学法用法热潮,带动我市普法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选取参与《条例》修订过程和审议阶段的大学教授、法治工作人员等作为师资力量,对公检法司等单位推选的法治宣传员进行普法教育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巡回讲座、法治研讨交流会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紧密结合未成年人学习和生活实际,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对《条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辅导,增强培训的适用性。要认真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建立培训制度和培训档案,及时总结推广培训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做到“到人有效管用”,保证普法骨干培训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开展,组建一支专业的《条例》普法宣讲团。
(二)2017年12月-2018年8月
1.“法律小先锋”冬令营活动(2018年2月
利用寒假期间,组织青少年开展寓教于乐的“法律小先锋”冬令营系列活动,大力宣传武汉市的法治建设成果以及《条例》修订内容。通过开展4次主题活动,邀请青少年走进社会不同场所,设计活泼有趣的环节,组织青少年体验参观,在体验中学习《条例》中贴近青少年学习生活相关条款内容,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家长、学校和未成年人自觉遵守《条例》,呼吁社会各界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运用相关法律服务维护未成年人特别是特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发动青少年的宣传力量,扩大《条例》的社会影响力。
2.“法律小先锋”夏令营活动(2018年8月
利用暑假期间,再次组织青少年开展寓教于乐的“法律小先锋”夏令营系列活动,持续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和颁布实施半年后所取得的实际成效。通过开展4次主题活动,组织青少年体验分享《条例》实施后给自身学习和生活带来的变化,再次提升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家庭、学校、国家机关、社会”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网格体系,重点宣传《条例》实施后运用相关法律服务维护未成年人特别是特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关爱和帮扶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发动社会各界宣传力量,提高市民对《条例》的知晓率与参与度。
(三)2017年12月-2018年12月
组织开展普法宣讲团进学校、进社区系列活动,根据“送法下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要求,结合“七五”普法规划,以“反邪教日”、“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等契机,拓宽《条例》法治宣传渠道,创新普法教育形式,增强法治文化的浸润力和影响力,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以《条例》颁布实施开端之年为契机,组织开展普法宣讲团进校园系列活动,结合青少年权益侵犯和违法犯罪的真实案例分析,通过观看短片、视频等方式生动宣讲《条例》,为广大中小学学生开展法治和安全教育,促进其充分认识到《条例》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的重要性,告诫中小学生更好地保护自己,维护自身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组织开展普法宣讲团进社区系列活动,以通俗易懂且接地气的法治宣讲和和法律咨询服务,增强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群众,特别是社会接触面少、法律知识缺少的老年人、家庭妇女、外来人员等群体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正确认识和重视程度,激发社会力量共同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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