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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环保局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8-05-21 16:26    浏览次数:
一、普法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等依法治国理念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发挥环保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
(三)深入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学习宣传《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以及其他有关行政执法程序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四)深入开展以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推动美丽武汉建设。主要学习宣传新《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保护税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意识。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
二、普法对象
(一)全市环保系统在职人员,特别是各级环保部门领导干部和环境行政执法人员;
(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
(三)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特别是从事对环境有重大影响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四)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和农民。                                                                                                                                                                            三、普法目标
(一)总体目标
环保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普遍增强,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普遍形成,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行政执法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环境保护的能力明显提高,环境管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为加快推进法治武汉建设、实现我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年度目标
2018年期间,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国家新颁布的法律和地方新出台的法规,按照《武汉市环保局开展2016-2020年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及各级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年度计划提出的任务,有步骤、有重点、分层次地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实效。2018年开展一次自查,迎接“七五”普法中期督查。
四、行动计划
2017年12月-2018年12月
(一)制定年度规划、要点或实施方案(2018年3月31日前);
(二)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一次环保系统行政执法培训(2018年3月31日前);
(三)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用法专题学习至少2次(2018年12月31日前);
(四)依托湖北省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依法治国决定、生态文明建设专题等(2018年12月31日前);
(五)结合6.5世界环境日、环保世纪行、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系列教育活动,打造法律宣传周(月)(2018年12月31日前);
(六)制定“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制年度项目清单,并贯彻落实(2018年12月31日前);
(七)充分依托市环保局网络宣传阵地(两微一站:微博、微信、网站)开展环保法制宣传,及时登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时事资讯,推送环保法律知识、政策解读和法治动态信息;
(八)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建设1个法治文化广场(2018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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