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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13 09:05    浏览次数:
市直机关普法办:
    现将我局2017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制处,具体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确定“谁执法、谁普法”重点项目。结合已开展的5个“法治惠民(企)”项目(分别为“执法普法,促企业守法”、“走近电磁辐射”、“建设环保普法长廊”、“推动出台《武汉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2017年,我局将“执法普法,促企业守法”项目作为“谁执法、谁普法”的重点项目,予以重点保障、持续推进。其中,“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的惠民项目已被市委法治办列为全市重点项目,目前已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双随机执法”机制;“走近电磁辐射”确定为我局年度普法个性项目,电磁辐射类的法制宣传将结合新建辐射类项目的建设同步开展,使周边市民从辐射类项目建设之初就了解其工作原理,进而增加对辐射污染的认识与防范,消除邻避心理。
  (三)认真开展“三千”行动。根据我单位职能特点,为突出环保普法的普遍性和针对性,我局确定了以服务企业为重点的“三千”行动目标。一是举办集中式讲座,宣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布置专题工作。6月,举办全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培训会全,进一步强化了重点排污单位的守法意识,保证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对企业按要求开展污染物排放自评工作进行了指导;10月,为加强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主动服务企业,召开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暨服务企业普法工作会,全市环保系统执法人员、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共约240余人参会,重点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关于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涉及的环境犯罪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讲解和分析。二是“送法上门”,深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我局直属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执法人员到武钢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和东风雷诺汽车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开展上门普法活动,就当前环保新形势、最新环保法律法规、行业环境排放标准、环境管理规范要求等内容,为总计逾360名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专题宣讲、培训和交流。三是结合“万名处(科)级干部联系服务万家小微企业”活动,我局系统处(科)级干部与对口联系服务的企业结成了“普法宣传对子”,发放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册,讲解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对于企业管理的相关要求,解读国家行业政策和执行标准,并就企业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及时解答。
  (四)扎实推进“以案释法”活动。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执法单位、每一个执法人员;针对市民对于电磁辐射的关注和存在认识盲区的特点,我局将电子辐射相关的普法宣传作为年度个性目标,力求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增进广大市民对于变电站、信号塔等设施的了解,掌握与生活紧密关联的相关环保法律知识,提高维权意识。二是通过“六五”世界环境日,集中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在武昌江滩举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共建绿色长江主轴”为主题的武汉环保世纪行暨纪念第46个世界环境日活动,并在全市各区设置固定环保法制宣传点14个,发放环保知识手册、宣传纪念品等。三是集中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6月5日,我局在《长江日报》等主流媒体、门户网站等公布武汉市2016年十大环境违法警示案例,内容涉及大气污染、废水污染、重金属污染、未批先建等多种环境违法行为。9月“全国质量月”期间,发布了《2017年武汉市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通报》,通报典型案例6个。对环境违法单位起到警示、威慑作用。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深入解读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违法企业形成有力震慑,同时提高了公众对于环保法律法规等执行情况的关注度。
二、主要做法
  (一)狠抓学习,强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的前提是学法、懂法。为做好普法的准备工作,我们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精神,确定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要求全年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环保系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不少于2次。上半年,局党组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湖北省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办法》,各位局领导和参会人员就学习感想和心得体会进行了交流发言。二是结合国家《环保法》、《环评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购买了大量的法律读本,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三抓紧日常普法工作不放松,培养行政人员法治思维。为提高我局机关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水平,我局购买安装了《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每年组织全员参加了无纸化学习及考试活动,不仅按要求确保我局全体公务员参考,还主动将参公管理的公务员列为培训对象,参考率达到100%,合格率也为100%。8月下旬,组织全局全体公务员(含分局及参公单位)学习《武汉市招商引资法律服务指南》并参加“招商引资法律知识无纸化知识竞赛活动”。四是组建“流动培训班”,开展法制指导工作到基层。为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提升全市环保系统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市环保局创新式组建“流动培训班”,主动到基层环保部门,积极开展法制指导工作。“流动培训班”指导人员由局法制处负责人、市监察支队执法骨干及相关法律专家组成,以“针对性强、及时性高、互动性好”为特点,下沉至各区环保局现场,围绕地方立法、依法行政、法规宣传及答疑解惑四个主题开展法制培训。目前已开展青山区、东西湖区、东湖风景区等基层环保部门的法制指导工作。
  (二)强化内部培训,提高全员素质。今年2月,我局组织对全市环保系统开展法制培训,全市各区(功能区)环保局分管领导、环境法制工作及监察执法工作负责人、业务骨干、市局各相关单位9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强化了行政执法证据收集能力,有效提升了我市环保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为市区环保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夯实了基础。4月,组织全市各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开展移动执法系统操作培训,参训人员约80人,提高了基层环保执法人员应用移动执法系统的积极性,为解决当前环保执法人员少、执法任务重、信息化水平低等现实问题起到了很好的助力作用。8月,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制作专题培训,组织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市政府法制办印发的《武汉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武汉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及《武汉市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标准》,就如何制作合乎规范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强制案卷开展系统培训,市环保局相关处室及直属执法单位约50人参加。
  (三)创新普法形式,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利用环保网络宣传阵地“两微一站”(微博、微信、门户网站)宣传法制信息,成立微博工作小组、“武汉环保”微信平台,及时发布环境信息,与网民互动交流,建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局网上及时主动公开环境违法处罚信息,按时报送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积极回应依申请信息公开,定期在局网上更新最新环保法律法规及环保政策解读。并把涉及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内容制作称微视频、小漫画,简单易懂,受到广大市民的好评。二是筹建法治文化广场。拟于江汉区西北湖绿化广场开辟法治宣传阵地,设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橱窗及展板,定期举办面向市民的环保法治讲座等,打造广大市民知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培育法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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