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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汉市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安排责任分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8 14:56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9-03-28 14:56 浏览次数:次
各区普法办,市直各单位:
《武汉市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安排》已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现将《武汉市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安排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市直各单位按照责任分解,结合年度工作要点,认真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推进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季度考评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市直各单位于4月15日前将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报送至市普法办。
联系人:张丹 电话:82658180邮箱:whspfb@qq.com
武汉市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
2、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
二、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
3、全面推动贯彻实施宪法,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实践。(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
4、深入开展“与宪法同行 让法治生辉”系列活动,推进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责任单位:各区,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网信办)
大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
5、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本部门职责、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党内法规。(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
三、围绕中心大局,增强普法宣传工作实效性
6、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采取送法上门、公益法律体检、主办法治论坛等形式,全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各区、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扶贫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世界军人运动会、长江经济带发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
7、围绕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促进就业法》《药品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宣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治安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依法行政,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责任单位:各区,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团市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委、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
四、突出重点对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8、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推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等制度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
9、组织好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加强学习情况和考试结果的运用。(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
10、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模拟法庭、普法微课堂、法治情景剧等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各区、市教育局、团市委)
11、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活动,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各区、市国资委、市工商联)
12、加强特殊利益群体法治宣传,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增强特殊利益群体法治观念,依法定分止争,促进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
五、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
13、建立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在做好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
14、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库建设,充分利用重大热点案(事)件开展普法工作。(责任单位:各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直各执法部门)
15、健全完善全市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加强检查督办、情况通报、考核评价,深化大普法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六、注重法治文化,增强普法工作渗透力
16、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拓展法治文化阵地,对已命名的省、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中心)进行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
17、深入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法治微电影评选展播、法治故事宣讲、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法律知识竞赛等法治文化惠民活动,不断满足群众法治文化需求。(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
18、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组织文化机构、文艺团体发挥各自优势,打造法治文化精品。(责任单位: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
七、坚持普治并举,提升法治创建水平
19、深化基层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注重通过普法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普法教育,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规范执法。(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
20、组织开展部门、行业、基层“法治创建示范点”评选活动,不断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
21、参与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完善村规民约,增强群众法治观念。(责任单 位:各新城区、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
八、创新融合,扩大普法宣传社会影响力
22、充分利用街面电子显示屏、建筑施工围挡、公交车、地铁、机场等社会媒介和窗口单位、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刊播普法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各区、市城管委、市城建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3、注重依托本单位网站和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利用法治动漫、微电影、讲座视频等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普法。(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
《武汉市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安排》已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现将《武汉市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安排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市直各单位按照责任分解,结合年度工作要点,认真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推进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季度考评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市直各单位于4月15日前将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报送至市普法办。
联系人:张丹 电话:82658180邮箱:whspfb@qq.com
武汉市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
武汉市深入推进“七五”普法
工作安排责任分解
工作安排责任分解
一、强化政治引领,明确新时代普法宣传新任务
1、举办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2、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
二、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
3、全面推动贯彻实施宪法,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实践。(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
4、深入开展“与宪法同行 让法治生辉”系列活动,推进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责任单位:各区,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网信办)
大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
5、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本部门职责、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党内法规。(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
三、围绕中心大局,增强普法宣传工作实效性
6、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采取送法上门、公益法律体检、主办法治论坛等形式,全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各区、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扶贫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世界军人运动会、长江经济带发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
7、围绕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促进就业法》《药品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宣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治安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依法行政,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责任单位:各区,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团市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委、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
四、突出重点对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8、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推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等制度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
9、组织好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加强学习情况和考试结果的运用。(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
10、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模拟法庭、普法微课堂、法治情景剧等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各区、市教育局、团市委)
11、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活动,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各区、市国资委、市工商联)
12、加强特殊利益群体法治宣传,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增强特殊利益群体法治观念,依法定分止争,促进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
五、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
13、建立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在做好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
14、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库建设,充分利用重大热点案(事)件开展普法工作。(责任单位:各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直各执法部门)
15、健全完善全市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加强检查督办、情况通报、考核评价,深化大普法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六、注重法治文化,增强普法工作渗透力
16、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拓展法治文化阵地,对已命名的省、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中心)进行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
17、深入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法治微电影评选展播、法治故事宣讲、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法律知识竞赛等法治文化惠民活动,不断满足群众法治文化需求。(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
18、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组织文化机构、文艺团体发挥各自优势,打造法治文化精品。(责任单位: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
七、坚持普治并举,提升法治创建水平
19、深化基层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注重通过普法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普法教育,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规范执法。(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
20、组织开展部门、行业、基层“法治创建示范点”评选活动,不断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
21、参与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完善村规民约,增强群众法治观念。(责任单 位:各新城区、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
八、创新融合,扩大普法宣传社会影响力
22、充分利用街面电子显示屏、建筑施工围挡、公交车、地铁、机场等社会媒介和窗口单位、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刊播普法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各区、市城管委、市城建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3、注重依托本单位网站和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利用法治动漫、微电影、讲座视频等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普法。(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