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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我执法我普法 我学法我守法” 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3 11:17    浏览次数:
各区普法办,市直各部门普法办: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18〕16号)文件精神,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进一步提高市民法治素养,市普法办决定在全市开展“我执法我普法 我学法我守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武汉市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
 
 
“我执法我普法 我学法我守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18〕16号)文件精神,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法治素养,市普法办决定组织开展“我执法我普法 我学法我守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执法我普法”是“谁执法谁普法”的逻辑延伸,是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再创新。以“执法就是普法,执法人就是普法人”为理念,充分发挥国家机关主观能动性,推动国家机关增加普法产品供给,提高普法产品质量,搭建更多的普法平台。在执法的过程中让人民群众“我学法我守法”,更好地理解法律,自觉遵守法律。通过多种活动形式,共同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展示“法治武汉”的良好形象。
二、活动时间
   2019年6月至12月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我执法我普法”现场直播活动。市普法办与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长江日报联合举办“我执法我普法我学法我守法”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在市司法局视频会议室利用长江日报直播平台远程视频连线,直播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的现场执法过程,全程进行“我执法我普法”示范讲解。以事前、事中、事后开展全程说理式执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执法手段,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说服力和公信力。
(二)开展“我执法我普法 我学法我守法”主题征文和演讲比赛活动。各区各单位要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利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机关干部法治培训、法治讲座日常学法等形式,开展“我执法我普法 我学法我守法”主题征文和演讲比赛活动。通过讲法治故事、说执法案例、学法律知识等多种形式,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征文和演讲。此次活动的决赛将与武汉市第三届“普法网红”大赛结合起来,选出普法网红大使,为获奖选手颁发武汉市第三届“普法网红团”成员荣誉证书,并聘为市级“七五”普法宣讲团成员。优秀演讲视频将通过长江日报、武汉普法网等平台面向社会展播。决赛演讲稿件和优秀征文作品将在《依法治市》杂志刊载,并在全市范围内结集印发。
(三)开展“我执法我普法 我学法我守法”网络答题活动。结合全市各执法单位的部门职能和执法重点难点,建立法律常识题库,组织广大市民和公务员积极参与答题。一是发动市民参与网络答题活动。市普法办与市国资委、市地铁集团、市公交集团在全市148个地铁站、10台普法公交车身发布主题宣传海报。市民通过扫描二维码通过武汉普法微信公众号进行答题,答题全对后参与抽奖,有机会获得红包奖励。二是组织全市公务员进行网络答题活动。将“我执法我普法”答题活动与我市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相结合,参与“我执法我普法”答题活动赠送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学习积分,并将有机会获得红包。
(四)开展开放日活动。各国家机关要定期开展“我执法我普法”开放日活动。一是建立普法固定阵地。各国家机关要依托法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或触摸屏、法治宣传展板、墙报、橱窗等设施,定期宣传与部门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因地制宜建立法治宣传展馆(展厅),配备法治宣传教材和相关音像资料、多媒体演示设备;结合自身职能,积极筹建禁毒、税收、交通安全等专业普法阵地;与驻地联合筹建普法长廊、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社区等。市普法办将择优推荐申报第四批“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二是拓宽公共传媒阵地。整合利用各级媒体资源,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站、“两微一端”、抖音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刊载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开展网络直播、以案释法等活动。利用武汉地铁广播电视、武汉公交电视、全市街面大型显示屏及法治文化阵地等载体,刊播展示主题活动相关法治微视频、公益广告和宣传海报,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制作普法宣传实物。结合中心任务、重大活动、热点焦点,组织力量编印《以案释法读本》《法律知识漫画读本》以及普法挂图等各类普法读物,将法治文化潜移默化地传播到群众中间。四是组织开放日活动。充分利用法治文化阵地、传媒阵地、普法宣传实物,邀请普通市民到执法单位、执法现场进行观摩互动,展现“我执法我普法”的良好形象,达到“我学法我守法”的活动目的。
    (五)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一是开展审判旁听活动。选取有代表性的行政诉讼类、渎职犯罪类、与部门职责相关的民商事类等案件,定期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使国家工作人员通过旁听真实案件,切身感受案件审理、辩护的全过程,进一步强化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组织普法骨干培训班。围绕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依法治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谁执法谁普法”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普法骨干培训班,进一步明确任务、开拓视野、提升能力。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我执法我普法 我学法我守法”主题宣传活动,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具体实践,是我市全年法治宣传工作的核心任务之一。各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次主题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迅速动员部署,制定具体方案,细化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二)立足实际,突出特点。各区、各单位要根据本区、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进一步创新形式手段,丰富宣传载体,采取重要时间节点宣传与主题活动宣传相结合、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相结合、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类主题鲜明、生动活泼、贴近群众的法治宣传活动。
(三)及时总结,务求实效。各区、各单位要注意收集整理有关文字、照片、影像等资料,及时向市普法办上报本区、本单位在“我执法我普法 我学法我守法”主题宣传活动中的做法和成效,并通过相关媒体进一步开展宣传报道,切实提高主题宣传活动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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