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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行政审批局“七五”普法规划

    发布时间:2021-04-09 16:44    浏览次数:
根据《武汉市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与指导下,结合我区行政服务中心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区行政服务中心决定,2016年至2020年在全区行政服务系统开展第七个五年普法工作活动。为此,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和 “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以及行政审批改革与发展的客观实际,继续深入开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治行政工作,营造良好的行政法治环境。
    2.目标。适应行政改革与发展需要,适应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现实需求,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部门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理论,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民主法制观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2.深入学习宣传行政法律制度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进一步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制度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培养干部和中心人员权力和职责统一的现代法治观念,增强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注重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部门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3.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密切联系改革与发展实际,进一步学习宣传与行政中心工作特别是行政改革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密切配合国家立法进程,进一步学习宣传行政法律、行政法规及“七五”普法期间新制定和修订的法律、行政法规,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和各项行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
    4.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加快法治建设步伐。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建立健全重大行政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和听证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实现行政服务的安全、规范、效益和公平提供有力保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区行政服务中心每年都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各级行政服务部门法治化管理;建立法制学习园地,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定期开展对干部和中心人员的法制培训,力争使区行政服务中心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法制培训;结合法制建设进程,组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法制宣传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和公众需要,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加强对外法制宣传教育交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6.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形式,广泛开展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氛围。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干部、广大行政服务人员及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1.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区行政服务中心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本部门、本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转变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制度,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和任职资格制度。区中心将适时举办区、区级行政部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举办领导干部行政改革专题研究活动。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各种培训形式,加大对中心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力度。
    2.加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大对中心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培养干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要把法律知识作为各级行政部门录用人员的重要考核内容。要加大力度继续推进年度法制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要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级干部要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
    3.加强中心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区行政服务中心要组织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及广大中心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增强其遵守国家法律制度的自觉性。
    4.加大对社会公众宣传法律法规的力度。区行政服务中心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动全社会法制的进步。
    四、工作方法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区行政服务中心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行政服务中心总体目标,紧密结合中心改革和中心工作,针对目前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求实创新,与时俱进。要根据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把握全社会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普法工作的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采取切实措施,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制度,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3.多种形式,注重效果。区行政服务中心要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开展法律咨询,组织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制宣传图片展览等;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利用电视台、报刊的法制专栏和法治系列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继续发挥法制新闻、法制文艺等的教育引导作用,大力开展形象生动、寓教于乐的法制教育活动。
     4.抓好典型,分类指导。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注意培养典型,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作用,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探索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要根据不同普法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要求和方法,提高工作针对性,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和发展。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区行政服务中心“七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区中心将根据“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动员部署工作,组织征订“七五”普法教材,组织举办全区行政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班。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本地情况,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行政“七五”普法规划或安排,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并组织举办好普法培训班。
2.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至2020年,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根据规划要求,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或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区中心将举办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班、法制讲座,举办行政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根据规划和年度安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采取灵活多样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和全面考核。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1.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把行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对行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上级行政部门的联系。上级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下级行政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监督。
    2.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区行政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完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行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区行政服务中心法制宣传教育和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中心各科室的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法制工作机构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办事机构,负责制定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指导等工作。
    3.建立健全行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相关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普法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法律知识培训、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审核及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等制度。
    4.建立和实行行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和激励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完善普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监督激励机制,开展规划实施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开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5.落实行政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按照要求,安排行政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6.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注意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和法制队伍建设。要根据情况指定专职、兼职人员负责普法工作。要努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其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人才和专家资源库建设,充分发挥和利用法律职业者和法律院校专家学者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优势和作用。
    7.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加强传媒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大众传媒,开设法制宣传专栏,进一步加强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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